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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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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一大批工程项目落户在乡镇、实施在村社。但是笔者在审计中发现,乡村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规范。

存在的问题

管理权责不明。乡镇项目建设归口管理部门较多,如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扶贫移民局、农林局、水务局、以工代赈办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沟通不畅,管理权责不明,资金都往一处投、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项目监管乏力。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视乡镇本级实施项目的管理,轻视对村级项目的监管,有的甚至不由乡镇实施就交由下辖村社自行实施。乡镇政府投资项目比较零散,工程造价相对较低,大多未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程序。乡镇整体项目管理水平较低,项目管理缺乏长效监督机制。村级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缺少工程管理经验,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程序知之甚少,相关知识积累不够,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缺位,监管不到位,监督止于表面、流于形式。

对策与建议

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县级部门监管力度。在厘清各部门权责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乡镇(村社)人、财、力不足的问题,县级业务部门承担对乡镇(村社)实施的相关项目的业务指导,牵头对乡镇(村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会审。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好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政府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的项目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

加强对乡镇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针对乡镇项目建设特点及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完善乡镇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乡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建设、实施、结算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建设项目新增债务审核、预警、通报机制,坚决制止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增强项目实施环节的风险防范。针对农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误区和不规范行为,地方政府应积极聘请和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专家、地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面向村镇干部及相关人员集中开展培训讲座,强化对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普及,满足乡镇工程建设需求。此外,应重点加强对合同法的讲解,合同管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按照标准下发执行,以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宋举)

    (文章来源:中国审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