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审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了审计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适时制定和完善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有关措施、办法等,从组织上、措施上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局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我检查,进行全面梳理,修改完善了《鹤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以及《鹤山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鹤山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等。
2.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包括规章、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
3.工作动态类信息动态,包括审计业务信息、机关党务、通知公告等。
4.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并有利于公众对审计的监督,我局主要通过三个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报送市信息中心,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重要审计政务信息。二是以“鹤山市审计局网站”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目录、指南等。三是充分利用局宣传橱窗、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2014年,我局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未收到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审计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服务性与社会大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关注民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三是做好网站的维护建设工作,保证页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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