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鹤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鹤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zwgk/xxgk/hsssjj/?NodeChildId=1684/1694/)查阅本《指南》。
一、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审计法、审计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一、本部门审计程序中包括的步骤:(一)项目计划的编制;(二)项目审计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二、审计处理、处罚(一)审计处理种类;(二)审计处罚种类。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政府关心、社会关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事项的审计结果;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zwgk/xxgk/hsssjj/?NodeChildId=1684/1694/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和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鹤山市沙坪街道新鹤路52号三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鹤山市审计局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鹤路52号三楼 邮政编码:5297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988369 传真:8988369
电子信箱:shenji@heshan.gov.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鹤山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鹤路52号三楼 邮政编码:5297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988369 传真:8988369
电子信箱:shenji@heshan.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988369,传真:898836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 鹤山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请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人 | 电子邮箱 | ||||
法人 | 名 称 | 组织机构 | |||
信 | 或者 | 代码 | |||
其他 | 营业执照 | ||||
息 | 组织 | 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 请 时 间 | |||||
所 | 所需 | ||||
信息 | |||||
需 | 内容 | ||||
描述 | |||||
信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
息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
情 | □ 纸面 | □ 邮寄 | |||
□ 电子邮件 | □ 快递 | ||||
况 | □ 光盘 | □ 电子邮件 | |||
□ 磁盘 | □ 传真 | ||||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可多选) | (可多选)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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