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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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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概况

  1. 部门职责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中国福彩网农村小水电站、机电排灌站的行业管理,协助推广新技术应用与交流,指导农村小水电站、机电排灌站的挖潜改造工作;负责对机电排灌系统规划和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机电排灌工程管理、维护、运行安全监察督和辖区的排涝抗旱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培训机电排灌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承办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 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共有事业编制8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度总收入297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3.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36.41万元,增长6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2014年决算为0,增长10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2015年总支出2973.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73.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 ,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其退休工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510.4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3.节能环保支出2063.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减排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为1609.32万元,增长77.98%。主要原因是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减排支出。

4.农林水支出118.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服务支出、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65万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缴存比例增加。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2973.71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1473.7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2973.71万元的49.56%;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2973.71万元的50.4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 ,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其退休工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510.4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3.节能环保支出2063.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减排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为1609.32万元,增长77.98%。主要原因是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减排支出。

4.农林水支出118.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服务支出、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65万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缴存比例增加。

(二)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三)事业收入0万元。

(四)经营收入0万元。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六)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支出决算220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73.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731.03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44.4万元,占0.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占71.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占13.85%;商品和服务支出21.39万元,占14.82%

(二)项目支出206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5%。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031.18万元,农林水支出29.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水体1500万元,排污费安排的支出310.15万元,减排专项支出221.03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6.66万元,农田水利12.5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3.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73.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36.41万元,增长6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2014年决算为0,增长100%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3.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73.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36.41万元,增长6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2014年决算为0,增长100%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4%。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67.44万元,增长75.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万元,占0.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占0.24%;节能环保支出2063.87万元,占93.61%;农林水支出118.18万元,占5.36%;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占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 ,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其退休工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510.4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

3.节能环保支出2063.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减排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为1609.32万元,增长77.98%。主要原因是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减排支出。

4.农林水支出118.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服务支出、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65万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缴存比例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8万元,津贴补贴7.18万元,奖金5.92万元,绩效工资11.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0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1%。主要包括办公费15.0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0.01万元,维修(护)费1.49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0.57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5%。主要包括退休费6.88万元,抚恤金0.16万元,医疗费0.61万元,奖励金1.47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9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机电排灌管理站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共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原因: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2015年发生国内接待40次,接待人数共40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业务交流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大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做好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决算2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0.01万元,维修(护)费1.49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0.57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没有绩效项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