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水务局2018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及其他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16.5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4.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行政单位实行公车改革,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5万元,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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