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路至普洛斯物流园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78470781071XT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中 |
行政许可信息
案件名称 | 新环路至普洛斯物流园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2021鹤水行第3号 | ||
许可证书名称 | 关于对新环路至普洛斯物流园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许可编号 | |||
处理结果 | 予以许可 | ||||
许可内容 | 同意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环路至普洛斯物流园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1-05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
执法主体名称 | 鹤山市水利局 | ||||
备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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