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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五泉酒厂(地下水)核减取水量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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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2018鹤水行第2号
项目名称:鹤山市五泉酒厂(地下水)核减取水量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鹤山市五泉酒厂(地下水),地处无自来水,一直都是采用地下水,原水量1.8万立方米/年,由于该厂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取水许可,企业生产销售量影响,连续3年取水量达不到取水许可证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该厂取水许可证年取水量核减为0.8万立方米/年进行延续取水许可,该证有效期五年(2018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有效。
行政相对人名称:鹤山市五泉酒厂(地下水)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4766584484W440725********0013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建业
许可决定日期:2018/03/04
许可截止期:2023/03/03
许可机关:鹤山市水务局
当前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44078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