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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彩虹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核减取水量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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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2018鹤水行第8号
项目名称:鹤山市彩虹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核减取水量和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鹤山市彩虹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2018年8月6日到期,现该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核减取水量和延续取水许可,经我局核查,该公司取水许可有效期间,积极配合我局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时完成每年计划用水表,并按时足额向收缴单位缴纳水资源费,示发生超计划取水现象,合法运行。现公司提交资源齐全,核定同意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核减取水量和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证由原来的年取水量2万立方米核减为1.5万立方米,有效期为五年(2018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有效。
行政相对人名称:鹤山市彩虹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47224708056440725********001X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启勋
许可决定日期:2018/08/06
许可截止期:2023/08/05
许可机关:鹤山市水务局
当前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44078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