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鹤山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本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工作理念,注重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全面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全面研究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法治建设作为政府建设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法治建设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我局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优化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督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带头学法普法,积极参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法治专题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我局工作系统中蔚然成风。
(二)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我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先后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题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水利工作,要求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干部学法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分析水利生产的注意事项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专项部署。开展水利工作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为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完善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坚守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从根本上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的上岗执法现象。目前已有22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1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力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规范事前和事后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文书制作。2022年我局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开展水政执法检查130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450人次,其中夜间巡查26次,出动执法车约120车次,执法船11航次,巡查河道长度约1300公里,水域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27个,现场制止违法行为6次,办理水事违法案件1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河道范围内非法洗沙洗泥、侵占河湖等非法行为。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对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全面梳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办理机制,压缩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不断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完成存量纸质版取水许可证转换,电子化转换率100%。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2022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申请人满意度达100%。不断完善事前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联合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取水许可情况检查。
(五)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鹤山市水利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地下水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内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在新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水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包括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演练、制作派发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等。“消防宣传月”根据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生产情况,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播报、开展培训活动等渠道方式,进一步增强水利行业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演练活动,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水利工程及其场所部位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设备,开展建筑工地消防隐患大排查行动。在创新普法宣传方面,我局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开展全媒体法治宣传,期间通过鹤山电台FM1047、鹤山有线电视、微信公众号、手机移动客户端“最鹤山”等向观众听众传达节水护水的法治理念。发挥鹤山市治水教育展厅的普法作用,扎实巩固河长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依法治水文化。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规范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一事一议”形式政策的书面审查,配合我市司法局及江门市水利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做好案卷整改提升,推进案卷归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预算决算、职务任免等信息101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我局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与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存在差距。水行政执法涉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多个领域,且涉及面域较广,对执法队伍的人员配置有较大的要求,目前执法队伍人员配置难以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及时处置。二是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社会公众对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法律认识不足,无法有效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且个别股室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未能做到同部署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宣传工作,提升普法成效。三是个别股室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认识不足,在日常涉法事务未能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三是强化数字政府建设,依托信息化平台,整合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助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建设;四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细则,开展联合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督促镇(街)及时上报水事违法线索,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执法工作;六是强化干部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水利系统干部队伍的法治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适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要求;七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对群众开展水利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发挥群众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助力鹤山高质量发展。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