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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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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斗争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通过普法讲师团宣讲等形式,深入机关单位、村居等场所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帮助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和条文精髓。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治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深入宣传卫生健康、劳动合同等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体公民

增强全民卫生健康知识、提升社会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1.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发送手机提醒短信、设置防疫科普知识宣传栏、悬挂横幅,派发防控疫情宣传单张,流动宣传车张播放等方式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2.通过电话、微信等空中方式提供各类与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法律咨询、调解服务。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措施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保密法》;

3.《档案法》;

4.《密码法》。

1.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2.提高干部依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提高保密能力;

3.增强公民的档案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档案的了解和利用。

1.会议学习;

2.活动宣传;

3.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

4.粤政易平台推送。

2

街道人大

办公室

1.《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社会公众;

2.辖区人大代表。

1.增强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意识。

活动宣传;

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

3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办公室)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1.街道全体党员群众。

1.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自觉遵守党纪党规;

2.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4

纪检监察办公室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职

1.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1.会议学习;

2.活动宣传;

3.宣传栏宣传、LED显示屏等宣传;

4.粤政易平台推送。

5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1.《行政许可法》;

2.《信息公开条例》;

3.《义务教育法》;

4.《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5.《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6.《残疾人保障法》;

7.《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法》;

8.《拥军优属救助条例》;

9.《慈善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1.社会公众.

1、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

2、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其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方便其接受服务。

1.活动宣传、入户宣传及利用宣传栏宣传;

2.办事过程中,向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法律的了解与运用;

3.运用服务中心的宣传栏、宣传架、电视屏等资源,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6

综合治理办公室

1.《宪法》;

2.《民法典》;

3.《广东省信访条例》;

4.《社区矫正法》

5.《人民调解法》;

6.《禁毒法》;

7.《国家安全法》。

1.社会公众

1.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2.增强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3.加深群众对新型毒品危害的认识与了解,增强群众防毒、拒毒能力;

4.加深群众对邪教本质与危害的认识,增强群众防邪拒邪能力;

5.加深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促使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

3.每月一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7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1.《行政强制法》;

2.《城乡规划法》;

3.《土地管理法》;

4.《行政处罚法》;

5.《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1.街道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1.增强干部职工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认识与运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制度的了解,赢得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1.专题学习与培训;

2.普法专题活动;

3.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普法,把普法融入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8

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统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1.街道干部职工;

2.企业管理人员

1.促进企业更好地了解民商事、经济、劳动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

9

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1.《建筑法》;

2.《环境保护法》;

3.《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1.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1.让村民更充分了解农村建房的相关法律规定,促使村民合理依法建房;

2.提高干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1.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在行政检查时,对检查对象进行释法宣传;

2.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10

农业农村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

1.《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4.《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5.《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社会公众;

2.街道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

1.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和农村发展及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认识和了解。

2.提升村干部依法合理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1.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等,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宣传活动;

3.专题教育培训。

11

应急管理办公室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突发事件应对法》;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6.《消防法》;

7.《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1.街道及村(社区);

2.社会公众;

3.企业。

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与应急管理

能力;

提高社会公众、街道、村、社区工

作人员、在校师生、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意识和能力。

1.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重大事件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结合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深入一线向经营者、社会群众面对面普法宣传。

12

财政办公室

1.《预算法》;

2.《会计法》;

3.《政府采购法》;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街道干部职工。

1.增强干部职工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理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会议学习;

2.工作中宣传。

13

武装部

1.《兵役法》

社会公众

1.增强依法服兵役意识,鼓励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1.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4

人社所

1.《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2.《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3.《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1.社会公众;2.辖区企业等用人单位。

1.引导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学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提高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性;

3.规范用工管理;

4.普及社保卡使用知识和问题处理方法。

1.工作中宣传教育;

2.进企业专题宣传培训。

15

工会

1.《劳动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2.《工会法》。

1.全体职工。

1.提高职工法治素养、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和谐劳资关系。

1.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结合相关工作检查、工作慰问等活动,加大专项普法宣传力度。

16

团委

1.《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青少年群体;

2.辖区学校、师生。

1.加大两法的知晓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普法讲座;

2.活动宣传。

17

妇联

1.《妇女权益保障法》;

2.《反家庭暴力法》;

3.《未成年人保护法》;

4.《婚姻法》。

1.妇女群众。

1.提高妇女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

1.专题讲座培训;

2.3.8妇女节等宣传时机开展宣传活动。

18

中心学校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学校全体师生及家长。

1.提升学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加大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促使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教育家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依法保护能力。

1.普法讲座;

2.活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