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45号(新文华酒店)建设项目(宗地号:440784001013GB05028)所产生多余的砂石土余渣,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 号)文件要求,我街道拟有偿处置上述资源。经委托广东经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核实并出具《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45号(新文华酒店)建设项目剩余土方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报告确定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45号(新文华酒店)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方(杂填土)数量合计为37252.2m?,在评估基准日的资源价值评估为?111,5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折合单价为每立方米2.99元。拟按111,520.00元出让上述土方资源给鹤山市众文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4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街道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街道将依规定出让。
附件:1、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2、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45号(新文华酒店)建设项目剩余土方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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