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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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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办公室

协助党工委、街道办领导处理党工委、街道办日常工作。负责党政事务、政策法制调研、法律参考、决策咨询、应急管理、综合统计、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机关后勤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21


(2)人大工委办公室

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开展监督工作,检查法律法规及 市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贯彻执行情 况;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日 常工作服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市人民代 表大会会议期间,为代表提供联络和服务工作,组织代表行 使职权;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人大工作 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查 等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指导代表小 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 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汇报,提出 意见和建议;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强自身建设,提高 工作水平和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协助市选举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本辖区的人大代表 选举、罢免和补选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76


(3)组织工作办公室
   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街道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综合管理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08


(4)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三防、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73


(5)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负责辖区内的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访工作及协调司法工作;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233


(6)经济促进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贸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经济贸易、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工商、水务、供电、供销等部门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工业项目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做好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等;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80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履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能;按规定权限负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排除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89


(8)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接受上一级部门委托,协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处理街道、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市容环境、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乡村公路(街道)建设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37


(9)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
   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研究制订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人口统计、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负责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有关生育对象的审核、审批、报批等工作;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活动和婚育培训;管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等工作;负责村级基层政权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双拥优抚、民政、老龄、社会救济、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劳动就业、城乡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协调、建设、管理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29


(10)财政局
   负责财政管理、财务结算、审计、金融、物价、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制定街道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协调、指导村级财务工作;负责预算外追加资金和政府工程造价审核;负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有企业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政府融资监督管理;负责对街道各综合性办事机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负责辖区税务、金融等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0-893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