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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沙坪街道工作委员会、鹤山市人民政府沙坪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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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人民信访、基层治理、“两企三新”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三)加快区域高质量发展。统筹制定区域高质量发展规划,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统筹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用足用活用好市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培育新质生产力,提高工业化、产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民生服务。统筹负责辖区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民生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教育、公共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向村(社区)延伸,优化便民服务质量,实现辖区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五)加强平安法治。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公共安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综合集约治理,对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治理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三防”、消防、森林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城乡综合网格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加强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指导村(居)委会、业委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实做强基层共治基本单元,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构建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加强财政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本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财政预算执行、预决算管理和财政保障工作,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承担本街道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职能

(1)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档案地方志、接待、对外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法治政府、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代表联系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进站入网格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加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的党建工作。负责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与管理以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统筹村(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基层自治,完善村(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协商规则,推动村(居)务公开,监督村(社区)开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推进落实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0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不占机构限额。

  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0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科技创新、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协调、国防动员等职责,负责工业、三产等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项目建设、税收落地及相关经济服务等工作的跟踪推进和督促落实。负责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统筹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特色文旅项目、商贸楼宇、总部经济等招商引资和产业促进工作,负责推动园区、基地、孵化器、创新创业载体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建设。承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责。负责辖区企业服务,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

  联系电话:0750-89308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负责民政、教育、公共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统一战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帮扶救助、残疾人关爱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做好县级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承担街道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健全完善街道权责清单,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综合网格等工作。负责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维稳事件。负责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基层综合治理责任制,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动员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负责加强社会面管理和外来人口管理。负责网格化和网格员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综治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23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承担辖区“三防”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等工作。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8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科级,不占机构限额。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在辖区范围内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整合街道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联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与县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18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9)规划建设办公室

  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村镇建设、村庄整治、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协调推进“三旧”改造,配合加快城市更新工作。做好农民建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协助做好涉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矛盾化解。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职责,负责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负责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水环境整治等工作。配合协调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3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农业市场信息服务、河长制、绿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承担农业技术、农业科技、农业机械的引进和推广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7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财政办公室

  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本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预算执行和预决算管理及财政保障工作,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工作。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0-893088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