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关于反馈2019年江门各市、区居民收入指标数据的通知》(江调函〔2020〕5号),2019年鹤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如下: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33.7元,名义增速为8.8%,实际增速为5.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82.1元,名义增速为7.9%,实际增速为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7.7元,名义增速为9.7%,实际增速为6.5%。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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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关于反馈2019年江门各市、区居民收入指标数据的通知》(江调函〔2020〕5号),2019年鹤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如下: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33.7元,名义增速为8.8%,实际增速为5.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82.1元,名义增速为7.9%,实际增速为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7.7元,名义增速为9.7%,实际增速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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