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鹤山市统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统计局是主管中国福彩网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和协调中国福彩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和指导中国福彩网统计工作;对各单位统计工作开展巡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统计标准,并组织实施。核算中国福彩网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中国福彩网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零和住餐业、房地产和重点服务业等调查,整理提供旅游、外经、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中国福彩网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中国福彩网各单位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中国福彩网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中国福彩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审批中国福彩网各单位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根据《统计法》和有关法规,依法对统计对象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指导中国福彩网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中国福彩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中国福彩网统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和管理中国福彩网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中国福彩网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各镇(街)开展统计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鹤山市统计局没有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统计局编制18人,实有18人,离退休1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鹤山市统计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
2.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成果。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4.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5.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需求导向,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当好参谋服务。
6.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着力提高统计研究分析能力,进一步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和分析,提高统计监测能力,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8.按时按质完成月报、季报及其它常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9.做好计生、保密、综治信访维稳和档案的相关职能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 年部门收入预算563.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3.53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 年部门支出预算563.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3.53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15万元,占74.9%;教育(类)支出13.37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07万元,占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50万元,占2.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4万元,占4.7%;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占0%。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563.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08.9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54.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统计四大工程经费、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工作经费、统计执法经费、专项普查经费、统计抽样调查经费等。
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鹤山市统计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69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9.98万元减少0.29万元,下降1.45%。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预算支出1.5万元减少1.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9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年审费等。比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4元增加1.25万元,增长17.76%,原因是2014年新增加购买执法公车一台,同时按对应标准增加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1.40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普查工作公务接待、调查工作公务接待等。比2014年费支出11.40万元持平。
2015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563.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22.15 |
二、国防 | |||
二、基金预算收入 | 三、公共安全 | ||
四、教育 | 13.37 | ||
三、专款专用资金收入 | 五、科学技术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四、事业收入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85.07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16.50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九、节能环保 | ||
十、城乡社区 | |||
六、其他收入 | 十一、农林水 | ||
十二、交通运输 | |||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 | |||
十五、金融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 | |||
十七、住房保障 | 26.44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 |||
十九、国债还本付息 | |||
二十、其他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563.53 | 本年支出合计 | 563.53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二十一、上缴上级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二十二、对附属单补助支出 | ||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三、结转下年 | ||
十、上年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563.53 | 支出总计 | 563.53 |
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编列各款级科目支出预算数,其中: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需细化到项级支出科目。 | |||
2015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
||||||
单位: | 鹤山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 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 拨款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408.99 | 408.9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0.97 | 280.97 |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280.97 | 280.97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2.73 | 272.73 |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24 | 8.2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85.07 | 85.07 | |||
20805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85.07 | 85.07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85.07 | 85.07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50 | 16.5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2.56 | 12.56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56 | 12.56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94 | 3.94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3.94 | 3.9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6.44 | 26.4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6.44 | 26.4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6.44 | 26.44 | |||
221020101 | 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 | 26.44 | 26.44 |
2015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
||||||
单位:鹤山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 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 拨款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154.55 | 154.5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1.18 | 141.18 |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141.18 | 141.18 | |||
2010504 | 信息事务 | 3.00 | 3.00 |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26.00 | 26.00 | |||
2010506 | 统计管理 | 6.50 | 6.50 |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45.55 | 45.55 |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48.13 | 48.13 | |||
2010599 |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12.00 | 12.00 | |||
205 | 教育支出 | 13.37 | 13.37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3.37 | 13.37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3.37 | 13.37 |
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9.69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11.40 |
3、公务用车费 | 8.2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29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五 | |||
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鹤山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 | 预算内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基金预算 | |
合计 | 408.99 | 408.99 | |
301 工资福利支出 | 259.64 | 259.64 | |
30101 基本工资 | 182.79 | 182.79 | |
30102 津贴补贴 | 16.49 | 16.49 | |
30103 奖金 | 20.30 | 20.30 | |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 40.06 | 40.06 |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89 | 33.89 | |
30201 办公费 | 7.11 | 7.11 | |
30205 水费 | 0.28 | 0.28 | |
30206 电费 | 5.00 | 5.00 | |
30207 邮电费 | 10.14 | 10.14 | |
30213 维修(护)费 | 0.50 | 0.50 | |
30215 会议费 | 3.56 | 3.56 | |
30217 公务接待费 | 2.20 | 2.20 | |
30226 劳务费 | 1.20 | 1.20 | |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 | 1.00 |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0 | 2.90 | |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5.45 | 115.45 | |
30301 离休费 | 10.77 | 10.77 | |
30302 退休费 | 74.30 | 74.30 | |
30309 奖励金 | 3.94 | 3.94 | |
30311 住房公积金 | 26.44 | 26.44 |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