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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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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鹤山市统计局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治市建设主要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55号)精神,我局及时废止了有关“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规范性文件,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取消后的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积极与政数局沟通,开展市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我局目前有公共服务事项1个,行政奖励事项7个。

  2.认真开展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经查,我局暂无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

  (二)统计执法监督情况

  1.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按照“双随机”抽查和数据质量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四上”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本年安排了4次抽查任务,共抽取了17家企业。另外,我局结合经济普查质量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调查对象进行核查。

  2.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对镇(街)人员进行依法统计、双随机检查方面的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以及工业、投资等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执法检查方法。

  3.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抽查结果的公开工作。做好涉企信息系统抽查企业信息的录入工作。加强信用系统建设。在信用鹤山网站上发布《关于鹤山市2018年度统计守信企业名单公告》,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信用的认识。

  4. 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在5月份我局先后印发了《鹤山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审核监督办法》(鹤统字〔2019〕5号)《鹤山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鹤统字〔2019〕6号)。完善了统计执法的审核流程以及“双随机”抽查的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执法工作。

  (三)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刊登普法署名文章

  1月份,市经普办领导小组及统计局主要领导发表署名文章,《盘点经济家底,服务“一城三中心”建设》及《坚持依法统计,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文章刊登在《江门日报.鹤山版》。

  2.专题学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在经济普查入户的关键阶段,鹤山市统计局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专题学习。会上,综合法规股人员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解读,重点学习了经济普查的目的、普查的对象范围和方法、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详细学习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改背景、修改的内容。

  3.传达学习诚信统计相关文件

  为扎实推进市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会议传达了《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文件内容。全体人员学习了统计从业人员及企业统计守信行为、统计警示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等,以及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措施,并对2019年市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动员。会后,市统计局结合实际将相关文件传达到网报企业,促进企业诚信统计。

  4.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五法、档案法知识竞赛

  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江门司法微信号开展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及“五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知识竞赛活动。

  (四)开展普法活动情况

  一是结合创文,开展入户宣传。市统计局创文义工深入社区住户开展创文入户调查的同时向住户派发了《统计法》宣传单张,向住户普及了依法统计的重要性。

  二是结合执法检查和经普数据质量检查,开展普法宣传。我局主要检查了企业数据的质量情况,并向企业普及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统计报表制度。

  三是结合城北党建联盟活动开展进社区普法活动。10月25日上午,鹤山市统计局结合城区北部党建联盟活动在北湖广场开展了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活动现场,市统计局普法人员以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市统计局普法人员热情介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并就市民关心的统计指标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市统计局普法人员还向广大市民赠送了《统计法》读本、统计法部分条款宣传单页等宣传材料、印有“依法统计,服务社会”的环保袋、签字笔等普法宣传品。活动现场共向市民分发各类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300余份。

  (五)开展统计造假弄假作假专项整治工作

  市统计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习会议,结合实际情况,针对5大类问题,提出了31项整治措施。开展“两防”专项检查。各专业及镇(街)分别对统计网报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检工作。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力量不足。国家统计局已成立执法局,但我局没有专职执法队伍,2017年国家对执法证进行规范管理后,我局仅有3名持证执法人员,难以有效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一是对地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对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广东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普法六进工作

  一是进社区、进乡村宣传。充分利用每年12月的统计法颁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创文工作、党建联盟活动、主题党日等活动,重点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进企业宣传。对统计“四上”企业全面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做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发放及《回执》的回收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执法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以查处统计年报、定期报表中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查办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以执法促普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结合人口普查拓展普法渠道

  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项十年一次的大型普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以及统计知识竞赛、征文、现场有奖问题等各种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

  (三)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学法工作

  1.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学法活动

  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党校等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对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研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

  我局将继续通过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督查等形式,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对各镇(街)及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坚持统计法制宣传与统计人员初任培训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进一步加深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认识,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工作,健全统计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统计工作奠定基础,为公正公开执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