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现公布鹤山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鹤山市统计局编制。
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统计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鹤山市统计局网站“鹤山市统计局”( /gzjg/sfbm/hsstjj/)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均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省鹤山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2号楼3楼,电话:8953525)。
一、概 述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统计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展内容,丰富载体,切实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我局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一)规范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规范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管一级的工作管理体系。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按照市委保密局的相关要求,指定使用专门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格,明确审查责任,加大统计数据安全保护力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等,加强统计数据审核管理,不断提高统计的公信力,有力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完善各个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公开及时规范
1.强化鹤山市统计信息网的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针对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调整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并不断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2016年,我局以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契机,专门重新更新了鹤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网站,积极做好农普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公开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