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鹤山市统计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认真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梳理了1项公共服务事项及7项行政奖励事项。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事中公示,做好执法结果事后公开,包括: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抽查结果的公开工作,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信息公开以及涉企信息系统抽查企业信息的录入工作。加强信用系统建设。发布《关于鹤山市2019年度统计守信企业名单公告》,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信用的认识。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进执法“两平台”的应用,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印发了《鹤山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加快推进政府信息互联互通。根据鹤山“数字政府”改革
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编制市统计局政务资源共享目录,已全部挂接数据,通过 “开放江门”可直接查询数据。
4.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鹤山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明确统计执法“双随机”工作程序、抽查方式等,并及时更新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建设
我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通知》,认真贯彻省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
(三)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做好各项法规的教育学习。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在每月召开的全局会议及专题学习会上分别学习了防疫法规、国家安全法、民法典、法治乡村建设、社区矫正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在线观看庭审活动等。
2.做好统计法规的学习
(1)局人员深入学。4月13日,市统计局召开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专题会议。法规专业同志作了解读,重点介绍了督察对象、内容、方式等。在7月份,我局召集全体在编干部迅速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下简称《选编》)学习,并结合了自身专业的特点,分专业进行了自查自纠,切实筑牢了统计工作“四条红线”,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深刻领会上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
(2)领导干部带头学。一是常务会议学习统计法规。7月6日,市政府十五届 73 次常务会议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规文件。二是国民经济核算联席会议学习。新的GDP核算指标涉及多个部门,我局在每期的联席会议上均强调依法统计工作,并印发了统计法规作为会议学习资料。
(3)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全面学。一是各专业年报会议上学习。在每年各统计专业年报会上及今年5月份举办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培训班上,市统计局人员向镇(街)、企业统计员等基层统计人员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解释企业信用、“两防”等相关统计法规知识,强调了既要防治少报漏报和瞒报拒报,又要防治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在年报会上,市统计局向“四上”企业及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共700多个法人单位发放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向调查对象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数据专项核查座谈会上学习。在8月,我局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在座谈会上,我局法规专业人员向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办主任、党政办、经济促进局、农办等相关统计工作人员讲授了文件内容;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选编》作了深入的解读。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创文开展入户宣传。市统计局创文义工深入社区住户开展创文入户调查的同时向住户派发了《统计法》宣传单张,向住户普及了依法统计的重要性。二是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普法宣传。我局主要检查了企业数据的质量情况,并向企业普及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统计报表制度。三是结合城北党建共同体活动开展进社区普法活动。活动现场,我局普法人员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核心,向社区居民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人口普查小知识。
4.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我局以“七人普”+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开展了“七人普”+普法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并结合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开展了“七人普”+人普信息安全宣传及普查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及普法宣讲、宣传教育等活动、签订保密协议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普查人员依法普查的意识,提高了市民群众参与人口普查的认识。此外,我局积极配合开展“多证合一”示范项目宣传,在局网站、LED显示屏及局微信群等进行宣传。
5.以 12·4 国家宪法日和 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时点,开展以宪法和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市统计局局长邝耀宗同志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宣读宪法宣誓誓词,要求大家牢记誓词,切实履行承诺,忠于宪法,做宪法的忠实维护者和积极践行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市统计局党支部书记邝耀宗同志为全局人员上了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课。三是市统计局组织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作为统计部门,要时刻保持好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四是在北湖广场开展了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建设
1.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按照“双随机”抽查和数据质量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四上”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本年安排4次抽查任务,共抽取了14家企业,并按要求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在8月份,我局结合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抽取一定比例的调查对象进行核查。此外,我局印发了《鹤山市统计局数据监测与核查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数据监测工作,为统计执法提供有效的信息。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市统计局共有2人通过了省人民政府的执法证考试,1人通过了省统计局的执法证考试,并抽调了3名人员参加江门市统计局组织的“双随机”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五)自觉依法接受监督
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梳理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每年通过鹤山统计信息网等载体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今年1-11月在鹤山统计信息网发布统计工作信息80条,统计数据44条;四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对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到位,地方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执法监督薄弱,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原因是:一是统计法规及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不足,镇(街)统计人员均身兼数职,难以大规模地开展深入的宣传;二是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不足,认为报送统计数据的意义不大。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积极研究本局统计法治工作,亲自部署数据核查及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了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设有公职律师,充分发挥集体研究作用。三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在市政府常务会、国民经济联席会、人口普查工作会、统计专业年报会、数据核查座谈会等宣讲统计法规;深入到社区、乡村、企业,向市民群众普及统计法;每月的局务会议上均开展学习活动,真正起作学法用法尊法带头人的作用。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今年以来暂无需要出庭应诉的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安排
2021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
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市统计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会议这个平台,加强对各地方、各部门领导干部《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宣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以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结合业务培训会、年报会、重要时间节点,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切实做到每场业务培训、统计工作会议均宣讲统计法规。二是利用党建共同体活动、创文调查、住户调查等平台,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乡村普法宣传。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深入推进“两防”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虚报、瞒报、少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增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配备统计执法装备,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切实做到每个季度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或数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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