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鹤山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以下官网下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纸双面打印,或到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镇(街)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
1.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
网址http://dva.gd.gov.cn/
2.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
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jmtyjrswj/
3.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
网址/gzjg/sfbm/hsstyjrswj/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六、鹤山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办理指南
受理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由鹤山市民政局办理安置手续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领表方式: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登录有关网站下载打印《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也可到下表公布的办理点现场领取表。
现场领表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具体领表办理点详见下表。
鹤山市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领表办理点一览表
受理和咨询点 | 咨询电话 | 地址 |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8860913,8886509 | 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
鹤山市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暂设在社会事务办) | 沙坪街道 8930933 | 沙坪街道新环路833号 |
古劳镇 8766202 | 古劳镇沿江路22-23号 | |
雅瑶镇 8288251 | 雅瑶镇昆南路1号 | |
龙口镇 8733725 | 龙口镇金华路8号 | |
桃源镇 8211329 | 桃源镇建设东路18号 | |
鹤城镇 8398933 | 鹤城镇昆源路10号 | |
共和镇 8300220 | 共和镇德和路318号 | |
址山镇 8315261 | 址山镇教育路1号 | |
宅梧镇 8633420 | 宅梧镇梧冈北路55号 | |
双合镇 8637559 | 双合镇府前路33号 |
七、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历史查询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bj.jiangmen.gov.cn/,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登录)、“侨都之窗”和鹤山市社保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机查询或打印在江门市各市(区)参保缴费记录,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江门社保”、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查询。如需协助,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参保地 | 咨询电话 | 参保地 | 咨询电话 |
市区直属 | 0750-3512333 | 台山市 | 0750-5613915 |
蓬江区 | 0750-3272933 | 开平市 | 0750-2212028 |
江海区 | 0750-3818194 | 鹤山市 | 0750-8933180, 0750-8933105 |
新会区 | 0750-6616737 | 恩平市 | 0750-7823037 |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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