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报名招生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府〔2011〕11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等文件,结合全省预测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人数和承担任务学校资源的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实行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16日18:00。退役士兵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000MB2D01906722191001000),进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点击公共服务“退役士兵参加两年中等职业技能培训报名”事项下的“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
第三条 退役士兵可报读安置地所在地级市以上范围内指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也可跨区域报读。退役士兵填报志愿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和一个专业。
第四条 8月17日至8月21日期间,由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读资格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打印《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核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寄出。
第五条 录取工作按照在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一人,录取一人,先报先录,招生名额用完,录取工作结束。
第六条 退役士兵持《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核准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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