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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拟定目录公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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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107号)文件要求,按照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审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新增1家单位提出申请,现将拟纳入鹤山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批承训机构目录的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7日。

  公示期内,对鹤山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批承训机构拟定目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的具体问题线索应详实具体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鹤山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批承训机构。

  受理部门: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与就业创业股

  受理电话:0750-8860913

  受理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附件:鹤山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第三批).xlsx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