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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桃源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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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上半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的严峻形势,全镇财政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增收节支,紧密围绕上级以及镇委、镇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依法执行桃源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收支计划,紧扣“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区·桃源一体化’、努力将桃源建设成为宜居宜商的精致小城镇”的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大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因客观原因影响,需要进行调整。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镇级收入13,326万元

  经桃源镇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3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901万元,非税收入2,425万元。镇内“三旧”改造项目任辉岭厂片区、东方国际片区进展顺利,以及前期收取的土地规模奖励金可作为非税收入项目。同时,2019年税收收入年初预算是参照2018年预测数核定,而2018年税收收入实绩为10,109万元,2019年税收收入年初预算仅为9,901万元,拟调增税收收入500万元,调增非税收入500万元。综上所述,拟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326万元调增至13,326万元,调增后税收收入10,401万元,非税收入2,9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4,722万元

  截止7月,桃源镇收到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共3,861万元,其中:中央、省及江门市专项补助2,812万元,市本级专项补助1,049万元。为真实、准确反映桃源镇收支情况,拟在年初预算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861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861万元,预计全年上级补助预算收入4,722万元。

  (三)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11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1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1万元,为桃源镇2018年教育费附加收入。上年结转资金由镇统筹后,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用于桃源镇的教育支出,拟优先安排桃源中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综合楼工程款、桃小润鹏校区教学楼工程款等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59万元

  1、为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腾挪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一般性支出年初计划的331.95万元调整为205.73万元,调整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费从18万元压减为0元、差旅费从10万元压减为9.6万元、会议费从10万元压减为8万元、培训费从142.1万元压减为76.12万元、公务接待费从49.25万元压减为43.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29万元压减为21.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从73.6万元压减为46.92万元。

  2、根据可用财力变化情况,结合镇委、镇政府重点工作及今年实际支出需要,增加财政支出1,126.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370.95万元,用于支付城区基础市政维修15万元,城区四防装置、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死角清理费用35万元,创文工作费用50万元,镇人民政府大楼装修费用60万元,伞蓬节尾款39万元,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升级改造及工作运营经费32万元,龙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66万元,消防办购买黑白激光打印机2,000元,各村(社区)租地租金及办公补助经费4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调增120.40万元,用于支付14个视联网接入点建设费用、维护费用及月租费54.40万元,联勤指挥室无线咪安装工程1万元,派出所办公大楼维修费65万元。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调增83.23万元,用于支付鹤山市2017年度诚信绿卡骨干企业扶持资金83.23万元。

  (4)文化支出调增190万元,用于支付综合文化站配套经费90万元,自助图书馆建设费用100万元。

  (5)农业支出调增168.79万元,用于支付土地确权工作经费24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研究课题费8万元,拯溺搜救费2.5万元,龙溪村委会恩平村村道硬底化资金21.79万元,林地返还款77.5万元,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3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调增218.58万元,用于支付病媒生物防制经费20万元,卫生村建设经费24万元,中心村卫生站环境改造工程经费9.6万元,旺龙村、龙都村卫生站设备设施采购经费3.4万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款13.52万元,卫生院公益一类保障增加人员经费148万元。

  3、根据中央、省、江门市及鹤山市工作安排,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861万元用于支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临时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款、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计划生育经费、地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等。2019年上半年已支付2,961万元,计划下半年支付900万元。

  综上所述,拟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253万元增加到18,35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31万元

  1、按照《关于鹤山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鹤发改价[2019]10号)的文件精神,污水处理费于2019年2月调整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收入将会增加。另外,2018年由北控公司代收的部分污水处理费尚未上缴入库,因此2019年全年的污水处理费收入总额将会增加,拟调增200万元,由650万增加至850万。

  2、截止7月,桃源镇收到中央、省及江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补助39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补助1,353万元,共1,743万元。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743万元。

  综上所述,拟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688万元增加到5,63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31万元

  1、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调增200万元,用于支付桃源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

  2、根据中央、省、江门市及鹤山市工作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1,743万元用于支付桃源镇五化工程支出、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专项支出、农村公厕工程支出、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生产扶持项目支出及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支出等。2019年上半年已支付850万元,计划下半年支付893万元。

  综上所述,拟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688万元增加到5,631万元。

  三、相关工作建议和措施

  (一)若实际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则应按项目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调整。

  (二)始终把组织收入放在首位,协同税务部门强化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监控,跟踪检查税收征收进度。

  (三)切实加强对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减少资金沉淀、避免上级收回存量资金。


附件1:鹤山市桃源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xls

附件2:鹤山市桃源镇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2).xls

附件3:鹤山市桃源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