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镇财政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3年桃源镇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桃源镇实现税收收入(全库)50,405万元,比上年增加8,115万元,增长19.19%。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市库)15,893万元,比去年同期可比实绩增加52万元,增长0.3%。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16,88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8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实现16,881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81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总体收支平衡。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16,881万元。
(1)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5,83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实现16,881万元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06万元;
(3)教育支出5,33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319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75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
(8)农林水支出1,753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14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447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12)上解支出3,818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1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4)会议费:2万元。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43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3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总体收支平衡。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1,433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538万元;
(2)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
(3)上级补助性收入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1,433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1,363万元;
(2)农林水支出59万元;
(3)其他支出11万元。
备注:2023年桃源镇最终收支情况以决算数为准。
(三)2023年镇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税收收入趋势转好,同比增收2,496万元,增长19.20%;非税方面,2023年缺乏大额非税,导致我镇非税收入跌幅较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市库)总体与去年持平。但受房地产市场及整体经济环境影响,我镇的税收收入受到一定的冲击,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同时,历史债务的存在、刚性支出需求的增加、高质量发展和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大,财政运作异常艰难。面对严峻形势,我镇财政工作始终围绕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攻坚克难,全面保障基本运作支出,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1.优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始终把组织收入放在首位,深入挖掘税收和非税收入增长潜力,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狠抓税收收入,力促非税收入,保证财政收入质量。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按“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存量、用好增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原则,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抓好三公经费支出、重点工作部署等刚性支出需求,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保障民生福祉。2023年,我镇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改善民生,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一是继续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确保教育投入。2023年共支付生均经费230万元,全力保障我镇中小学各项日常基本支出,兜底我镇中小学临聘人员及临聘教师支出,多方筹集资金完成桃源中学电脑室、饭堂的升级改造。持续优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保障教育民生工程。二是关注医疗养老保险事业,2023年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4680人,参保率达到100.47%。三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民继续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2023年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47万元,分散特困人员供养186万元,发放高龄津贴4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我镇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线,实现应保尽保。
3.完善基础设施体系,逐步改善城镇容貌。继续完善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一是用好专项债券资金,狠抓重点工程项目进度。加快推进鹤山西站及周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及周边人居环境。二是加快推动路面升级改造工作。加快建设桃源镇建桃工业区和富民工业区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完成甘棠下湴坑桥建设工程、旺田桥建设工程和甘棠村塘山桥改造工程3项“四好农村路”危桥改造项目。三是着力推进各项村镇基建项目建设进度。桃源镇公共墓园建设工程一期已完工,二期已基本完工;桃源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进展良好,桃源镇污水预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进场施工。四是推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鹤山市全流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桃源项目区)中胜、蟠光、甘棠入户安装建设项目;加快完成虹光新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二期)项目;成功争取专项债资金投入建设桃源镇易涝区治理工程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4.加强财政监管,推进财政精细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着力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支出。二是优化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加强镇属企业管理及镇属资产监管。规范镇属企业收支,做好镇属资产管理,对镇属资产动态化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四是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经秩序。对公用经费、镇级资金以及专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五是做好巡察整改及审计整改工作,大力抓好各项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落实,结合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推进财政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我镇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财政政策,保障民生兜底需要,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全力配合好镇委、镇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2024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2024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2024年编制预算收支的基本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新增债券。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严控新增支出事项,合理分配年度间资金安排,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是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继续推进以项目管理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模式,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编早编细编实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三是调整结构,突出重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有保有压有调整,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全力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
四是防控风险,兜牢底线。把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有效应对风险隐患。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4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详见附件1)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2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80万元,收入合计17,06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4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17,0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万元;
(2)国防支出1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671万元;
(4)教育支出4,94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2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465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456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
(15)上解支出2,66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2024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24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35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万元;
(2)污水处理费收入850万元。
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根据基金性质和专款专用原则,2024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35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850万元。
三、完成2024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坚持强化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
一是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紧抓我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大宗资产交易税费等重点税源,大力抓好税收收入,保证重点企业创税增收,促外贸型企业产生新增免抵调库额,并跟踪好大宗交易或重大项目的税收入库,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税费跟踪征缴。二是继续拓宽非税收入渠道,持续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和租金的收缴,深入挖掘我镇土地资源,跟进实施好200亩矿地一体化项目地块土石方挂拍,积极谋划非税收入。三是加快土地挂拍促基金收入,有序加快推进土地出让进度,壮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二)坚持民生优先,持续改善支出结构
一是把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摆在突出位置,清晰准确研判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放在首位,梳理各线民生项目,分清轻重缓急,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保障上级重点工作任务的投入,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财政预算的大盘子里。二是坚持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执行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处、紧要处。三是优化民生领域资金谋划和保障,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着力优化公共服务功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优化完善镇区综合服务功能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推动镇域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实体经济为本,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冠聚一期、托肯、欧克特、龙堡、亿昌、亿盟和伊帕思一期等项目2024年达产、达效。加快推动宏力能源、同晋制冷、冠聚二期、大发地等新项目尽快供地建设形成实物量。
二是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构建“招大商、大招商”发展格局。镇经发办继续到广深佛莞等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对有意扩产或整体搬迁的优质民营企业开展上门招商行动,力促其落户桃源。
三是深入谋划好国资公司项目。我镇已在长江工业园旁预征收700亩土地用于经济发展储备用地,计划由我镇独资公司与市国资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统一开发,该预征收土地所在的德胜产业园区及周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已批复。同时,计划在建桃工业区建设新材料工业配套园区,占地约26亩,依托冠聚龙头企业落户的契机,引入其上下游产业落户,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中欧产业园首期200亩项目建设,加紧落实项目准入和解决用地指标,主动靠前实施土地平整,解决好砂石土余渣出让问题,为项目建设落地打好前站、做好助攻,助力项目做大做强。
四是持续开展好低效地整治。加大对低效地块上逃避税收监管、不开票或少开票、异地开票等现象的经营企业监督力度,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现有企业规范经营、提质增效;力促低效地块业主对地块及厂房进行转让或提档升级,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土地使用率。
五是助推配合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借助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工具,全力开展蓝龙虾产业项目和水美乡村建设,把蟠光村打造成为典型村、示范村。投入资金对桃源镇区入口通道进行改造,提升桃源广场和街心公园景观,对河滨公园进行提升,推动千里步道总长约10公里示范段建设等。利用好发债资金建设好鹤山市桃源镇易涝区治理工程、鹤山市桃源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完善镇的基础设施体系添砖加瓦。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指导监督,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
2、鹤山市2024年桃源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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