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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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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镇2020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鹤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信【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我镇2020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能复读,因此,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入读一年级。)

  二、招生范围

  (一)桃源小学校本部:招收桃源新圩社区居委会、竹朗居委会、富岗村委会、旺龙村委会、三富村委会、钱塘村委会、龙都村委会、甘棠村委会的本地适龄儿童(上述范围外本镇其他村居委的属桃源户籍但在新圩社区居委会辖区范围购房自住人员的子女可申请入读桃源小学校本部)。

  (二)桃源小学润鹏校区:招收蟠龙村委会本地适龄儿童。

  (三)禄洞小学:招收蟠光村委会、中心村委会、龙溪村委会、中胜村委会的本地适龄儿童。

  (四)在我镇辖区经商或厂企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工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提交学位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入读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满足我镇辖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安排招收非桃源户籍的普通借读生。如超出申报学校普通借读生最大招生名额的,将统筹分配到其它学校。分配办法:申报桃源小学校本部的如额满不能录取则先分配到润鹏校区,如润鹏校区额满则分配到禄洞小学;申报禄洞小学的如额满则分配到润鹏校区。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按积分优先原则录取。不符合入学条件或不服从分配的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一经录取,不接受镇内转学和变动。

  三、招生计划

  桃源镇2020年计划招生450人,其中桃源小学计划招收360人(校本部4个班共180人,润鹏校区4个班共180人),禄洞小学招收90人。

  四、报名说明及录取办法

  (一)属我镇招生辖区范围的桃源镇本地适龄儿童(户籍核准时间:2020年5月15日前),如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到就读幼儿园领取《桃源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1)报名。不在桃源镇幼儿园就读的,到所属辖区的学校领取《桃源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1)报名。桃源镇户籍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10日-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幼儿园上交资料到学校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下午5:00,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28日,录取时间为6月8---10日。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

  (二)非桃源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报名条件的,到就读幼儿园领取《普通借读生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2)和《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积分表》(附件3)和带备需提交的资料到就读幼儿园进行申请登记。不在桃源镇幼儿园就读的,到所属辖区的学校申请登记。录取时中心校根据各校空余学位数量,按照全镇所有普通借读生的积分由高至低排序进行录取,超出全镇余下普通借读生招生最大值范围的借读生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当学校录取到最后1名出现同等积分时,按照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的先后来决定。报名时间为5月10-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幼儿园、学校上交资料到中心校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下午5:00,录取时间6月18日。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

  (三)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带齐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建议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四)由于乘车位不足,因此,原则上桃源小学校本部只提供辖区范围内原撤并学校的桃源户籍(竹朗、三富、龙都、钱塘、甘棠)学生的乘车。禄洞小学原则上提供桃源户籍中胜片、马山片的学生的校车接送服务。

  (五)咨询电话:桃源小学梁老师8215312;禄洞小学黄老师8212085;中心校李老师8211311。投诉电话:中心校张老师8215311。

  五、需提交的资料及说明

  (一)桃源小学(含润鹏校区)和禄洞小学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类别

  核查证件(原件)

  提供的资料

  (原件或复印件)

  说明

  桃源小学、禄洞小学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学区生)

  1.户口簿。

  2.预防接种证明。

  1.《户口簿》:首页、报名对象页、父亲和母亲页。

  2.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桃源卫生院开具)。

  3.《桃源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复印件需由家长加注“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签名确认)。

  1.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

  2.家长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使用虚假资料将负法律责任。

  (二)非桃源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

  序号

  对象

  核查证件(原件)

  提交的资料(复印件)

  备注

  1

  现役军人的直系适龄子女

  1.户口簿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亲页、母亲页

  1.适龄儿 童的父(母)服役 地、服务地、务工地在桃源镇;

  2.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就近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2.军人证明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3.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2

  高层次人才的直系适龄子女

  1.户口簿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亲页、母亲页

  2.人才证书

  鹤山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或鹤山市专业人才特聘工作证

  3.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3

  对经济建设有杰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1.户口簿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亲页、母亲页

  2.经济证明

  经镇(街)有关部门确认的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验资证明等有关证明。(人员的界定、起算标准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3.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4

  本镇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1.户口簿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领养人页

  2.领养证明

  民政部门核发的领养证、县(区)级以上民政局发的证明、县(区)以上残联发的疾证明

  3.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

  父母因病因残无监护能力而委托本镇居民监护的子女

  1.户口簿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监护人页

  2.患病或残疾和委托证明材料

  父母患病或残疾证明,委托本市居民监护的公证书

  3.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

  父(母)一方属我镇户籍的港澳籍儿童和台籍儿童

  1.身份资料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证、护照等)

  2.监护人资料

  (1)监护人户口簿;(2)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本市居民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3)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出生证)

  3.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

  华侨华人的子女

  1.身份资料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2.华侨、华人身份资料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有关证明 

  3.监护人资料

  (1)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本市居民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2)监护人户口簿;(3)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8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详见附件3《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桃源镇中心小学

  附件:

  1.桃源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普通借读生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3.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4.企业员工子女申请入读桃源辖区小学一年级加分情况汇总表

  鹤山市桃源镇中心小学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桃源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投档单位:                 投档单位资料编号:              学校资料统编号: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相片

  出生地

  出生日期

  毕业幼儿园

  健康状况

  申请入读学校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住宅性质

  自有

  租住

  家庭主要成员

  称呼

  姓名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父亲

  母亲

  声明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领导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

  1.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报名对象页、父亲和母亲页),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桃源卫生院开具)。

  2.申请入读学校一栏从以下3项中选1项填报:桃源小学校本部、桃源小学润鹏校区、禄洞小学。

  3.每人仅投档一次,否则后果自负。

  4.咨询电话:桃源小学梁老师8215312   禄洞小学黄老师8212085   中心校李老师8211311       投诉电话:中心校张老师8215311

  附件2:普通借读生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投档单位:                    投档单位资料编号:            镇资料统编号: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相片

  出生地

  出生日期

  毕业幼儿园

  健康状况

  申请入读学校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住宅性质

  自有

  租住

  家庭主要成员

  称呼

  姓名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父亲

  母亲

  符合入读条件是否服从调剂安排(√)

  是()否()

  声明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领导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

  1.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报名对象页、父亲和母亲页)和其它计分资料,资料上交后,不再受理资料变更和增补。

  2.申请入读学校一栏从以下3项中选1项填报:桃源小学校本部、桃源小学润鹏校区、禄洞小学。

  3.每人仅投档一次,否则,后果自负。

  4.咨询电话:桃源小学梁老师8215312   禄洞小学黄老师8212085   中心校李老师8211311       投诉电话:中心校张老师8215311

  附件3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学生姓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投档单位资料编号:        镇资料统编号:

  序号

  指标分值

  证明材料及实施说明

  自评分

  审核分

  一

  在桃源连续居住年限(12分/年,最高60分)

  1、计申请人父(母)单方的最高积分。2、申请人提供2015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在桃源派出所核发的暂住证或《广东省居住证》。3、必须到桃源派出所出具居住时限证明。以桃源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含登记证明)和有效的居住证为居住计分有效凭证,且须是注明桃源办理的才有效,其它证明无效。(只有办证回执的按1分计算)。

  二

  购房24分

  1、在桃源居住且获得在桃源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明。

  2、提供父(母)购房合同和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供由房管局二手房交易中心签章的不动产转让合同和受理回执、发票。

  三(取A或B的最高项得分)

  A参加社保(12分/年,最高60分)

  1、在桃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由桃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核查后提供2015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数据。2、计申请人父(母)单方的最高积分。

  B经营纳税

  (12分/年,最高60分)

  1、在桃源依法经营纳税,申请人提供2015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在桃源地税或桃源国税经营纳税凭证(不含个税凭证)。2、计申请人父(母)单方的最高积分。只有营业执照没有纳税证明的分数折半。

  四

  父母都在桃源购买社保加分奖励(每生8分)

  双方社保缴费都须1年以上,并提供夫妻关系的相关凭证。

  五

  父母都在桃源居住1年以上加分奖励(每生6分)

  提供父母双方在桃源居住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居住时限证明,并提供夫妻关系的相关凭证。

  六

  2019年桃源镇纳税大户前10名的企业员工子女每生加6分,2020年初规上企业员工子女每生加3分奖励

  1、见2019年桃源镇纳税大户前10名企业名单和2020年初规上企业名单(与员工社保清单单位名称一致)。

  2、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在该企业在职才享受加分奖励,须由企业汇总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情况,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

  桃源镇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人才的子女加3分奖励

  须由企业汇总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情况,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公益慈善捐款企业员工加分奖励

  1、在桃源注册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向桃源镇财政账户公益慈善捐款1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的每生加1分,捐款5万元(含)以上的每生加2分。

   2、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在该企业在职才享受加分奖励,须由企业汇总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情况,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其他条件

  1、企业成立了党支部员工加2分。2、符合市的加分政策按市的加分标准执行。

  合计

  备注:(1)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报名对象页、父亲和母亲页)和其它计分资料,资料上交后,不再受理资料变更和增补。(2)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家长加注“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签名确认,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3)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所有分数,取消入读资格。(4)复印件规格要求统一用A4纸,已收资料恕不退回。(5)表中第一、三两项按每月1分计算。

  计分员签名:               中心校审核签名:

  附件4

  企业员工子女申请入读桃源辖区小学一年级加分情况汇总表

  填报企业(盖章):填报日期:2020年5月  日

  企业类型:请选择打√   1、纳税大户、2020年初规上企业()   2、公益慈善捐款企业()   3、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人才()

  序号

  员工信息

  员工子女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入职时间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申请入读学校

  纳税大户、规上企业加分

  慈善捐款加分

  本科以上加分

  填报人:       企业人事部门审核签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说明:

  1.纳税大户前10名企业员工子女每生加6分,2020年初规上企业员工子女每生加3分;桃源镇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人才的子女每生加3分;在桃源注册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向桃源镇财政账户公益慈善捐款1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的每生加1分,捐款5万元(含)以上的每生加2分。

  2.申请入读学校一栏从以下3项中选1项填报:桃源小学校本部、桃源小学润鹏校区、禄洞小学。

  3.本表格仅用于在计算入学积分时作为加分奖励核查依据。本表格请在5月25日前交到桃源镇中心校办公室,咨询电话:0750-8211311(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