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桃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认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桃源镇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该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由司法所、维稳中心、派出所、人大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办公地点设在司法所。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得到及时解决。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桃源镇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镇党委书记冯锦荣担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桃源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桃源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根据《桃源镇2016年依法治镇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保障措施、监督机制、工作制度等内容,确保全年依法治镇、村工作能够继续稳步推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详细咨询法制办、司法局、法院等专业法律机构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了行政决策失误,提高了自身法治建设能力。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五)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镇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全面强化“七五”普法实践,强化政治担当,常态做好中心组学法,每年的公职人员学法等。
(六)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公车私用,时刻警醒自己,做好廉洁自律表率。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为一个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更好地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七)压实综治维稳责任。
扎实推进维稳大排查专项行动,加强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 “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社会风气不断净化。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桃源镇政府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与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和重大决策时征询律师的法律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
桃源镇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清单,下发到各执法部门,严格要求执法部门落实好,确保执法过程依法,执法中普法,从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五、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桃源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公示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部门和照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了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明确了镇、村(社区)加强值班制度,涉及民众的计生、民政等服务事项及时得到办理,镇、村工作分工明确,确保不越位、出实效。司法所和维稳办发挥其学法用法带头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多次。
六、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桃源镇为了制定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了多次“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司法所、维稳办、禁毒办、应急办、劳动所等部门到新红阳、联塑等多家企业举办法治宣传,开办讲座2场,派发宣传资料200多份。
桃源镇继续加大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在现阶段宣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调动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多措并举开展线索排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监管,共同探讨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方法和甄别方式,实时对扫黑除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风险监测,有侧重点地对利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并着重整治雨伞制品、家居建材、保健用品等不正当竞争高危行业出现的违法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另外,桃源镇还积极化解企业劳动纠纷。今年来,桃源镇调处劳动争议15件,指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投诉96宗,涉及人数达259人、金额达500万元。就业创业核查26家,因工和非因工死亡赔偿纠纷12件,全部调处成功。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教育。桃源镇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利用群众会组织各村(社区)群众进行法治学习交流,不定期对村(社区)四职干部进行培训,使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观念深入各村(社区);
(二)抓好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本年度开展法治课堂6次,受教育人数达到3000余人次,教育他们从小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争做带头守法公民;
(三)抓好群众的学法宣传教育。选择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利用各村(居)委会在法制宣传栏、群众会等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法规。今年,桃源镇不仅利用全镇LED显示屏、网格员入户宣讲法律知识等方式,还通过专栏和张贴标语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守法意识,用法意识增强。
八、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及时排查调处纠纷,提前化解。
桃源镇要求各村(社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将桃源镇的民间纠纷基本解决在各村(社区),做到大矛盾不出镇,小矛盾不出村。一年以来,全镇调处矛盾纠纷88宗,成功调处率达100%。全镇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九、加大各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和交通劝导力度。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发展经济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重,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有效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依法治镇的不断深入,社会稳定持续加强。
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桃源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委、江门市委、鹤山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行动、有序组织,大力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党群齐心,联防联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利用计生网格、综治维稳网格等激发网格活力,对辖区内从湖北地区或经过湖北省返回桃源或与湖北返回人员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加强镇卫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业务培训;四是突出宣传舆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各村(社区)、下属单位电子宣传屏每日滚动刊播防控疫情宣传标语、防疫知识,通过在显眼路口、村道张贴防控疫情公益宣传画、悬挂防控疫情宣传横幅、派发防控疫情宣传单、利用宣传车、各村大喇叭等形式多举措、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自我防控意识。五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十一、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自十月份执法工作下放镇街以来,桃源镇一直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及时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组配了 5人的执法队伍,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各类培训。目前已经有序开展执法信息录入工作。
十二、严格程序,强化审查,依法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积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
十三、公开透明,多维监督,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 热线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不足之处:
2020年,桃源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开展较少;行政复议知晓率不高,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发挥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规划 :
2021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具体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突出工作落实,在组织保障上狠下功夫。严格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和统筹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突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不断细化落实责任分工,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和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
(二)突出制度建设,在规范执法上狠下功夫。加快整章建制步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压实部门各自责任,守住舆情、流动性和社会稳定底线。
(三)突出民主决策,在信息公开上狠下功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目录,落实重大决策各项制度,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处理公开信箱的来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转变行政观念,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全力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到实处。
(四)突出教育培训,在法治宣传上狠下功夫。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分批分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专业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推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桃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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