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对桃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桃源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帝根(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能活(党务副书记)
冯小军(党委委员)
梁颖聪(党委委员)
李超强(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钟文婷(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吕正存(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叶锦毅(财政所所长)
冯汝东(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罗智敏(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柏磊森(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周崇飞(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锦平(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梁永健(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何永泉(司法所所长)
方海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炳文 (教育助理)
施建明 (竹蓢社区主任)
吕湛明 (龙都村委会主任)
陈永昌 (三富村委会主任)
欧伟文 (蟠龙村委会主任)
李建良 (旺龙村委会主任)
李永华 (富岗村委会主任)
李杰林 (蟠光村委会主任)
李荣春 (中心村委会主任)
李海华 (龙溪村委会主任)
李洁芳 (中胜村委会主任)
区胜全 (新圩社区主任)
桃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李能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梁颖聪、冯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彦洪、李旭江、区惠敏。
附件:桃源镇总河长及镇负责河流、水库名单
附件:
桃源镇总河长及镇负责河流、水库名单
总河长:杨帝根(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李能活(党委副书记)
河道总警长:李超强(派出所所长)
河长:
河流名称 | 河长 | 职务 |
桃源河 | 杨帝根 | 党委书记 |
蟠龙河 | 李能活 | 党委副书记 |
金峡河 | 冯小军 | 党委委员 |
重点山塘、水库河长:
山塘、水库名称 | 河长 | 职务 |
十字坑水库 | 冯小军 | 党委委员 |
白水尾水库 | 李卓峰 | 党委副书记 |
中胜山塘 | 李彦洪 | 水利工程师 |
镇级、村(居)级河段长:
河流 | 河段 | 镇级河段长 | 职务 | 村级河长 | 职务 | 河段警长 |
桃源河 | 竹蓢段 | 李能活 | 党委副书记 | 施建明 | 竹蓢社区主任 | 李池庆 |
龙都段 | 胡焯荣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吕湛明 | 龙都村委会主任 | 周智毅 | |
三富段 | 胡焯荣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陈永昌 | 三富村委会主任 | 蓝金亮 | |
旺龙段 | 李超强 | 派出所所长 | 李建良 | 旺龙村委会主任 | 谭明辉 | |
中心段 | 冯小军 | 党委委员 | 李荣春 | 中心村委会主任 | 仲 威 | |
龙溪段 | 区艳香 |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 李海华 | 龙溪村委会主任 | 谭建新 | |
中胜段 | 李卓峰 | 党委副书记 | 李洁芳 | 中胜村委会主任 | 张永辉 | |
新圩段 | 容建明 | 副镇长 | 区胜全 | 新圩社区主任 | 李玉成 | |
河流 | 河段 | 镇级河段长 | 职务 | 村级河长 | 职务 | 河段警长 |
蟠龙河 | 蟠龙段 | 梁颖聪 | 党委委员 | 欧伟文 | 蟠龙村委会主任 | 梁锦荣 |
金峡河 | 富岗段 | 刘星宇 | 镇人大主席 | 李永华 | 富岗村委会主任 | 李玉成 |
蟠光段 | 冯小军 | 党委委员 | 李杰林 | 蟠光村委会主任 | 黄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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