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山市委、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桃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为服务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2022年度,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如下:
一、强化领导职责,不断增强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能力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我镇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正确法治建设的方向
(一)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的方向。
2022年11月2日,我镇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江门市、鹤山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精神,并对今后我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思想伟力,准确把握、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和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表述新论断以及党未来五年的新战略新部署。
(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提升学法用法水平。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今年以来共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法2场次,切实提高我镇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辖区群众学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法治意识。
2022年,我镇多部门联动,深入村居、厂企等场所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民法典》、安全生产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举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场,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文化知识。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桃源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了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明确了镇各部门、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内容,确保涉及民众的计生、民政等服务事项及时得到有效办理。今年我镇公共服务中心承办社保业务2865件,市场监管所业务1985件,公安业务11866件,卫健639件,合共办理17355件。2022年1月,在鹤山政府网公开桃源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至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法治化程序落实。
我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须经镇政府法律顾问先行合法性审查,最终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进一步增强风险化解意识,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前进行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避免出现因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的不良事件。
(三)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
2022年我镇聘请方先波律师担任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加强对镇重大决策、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合法性审查,严把法律关。今年来法律顾问室审查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10份,出具法律意见3份,律师函1份,为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四、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成效
(一)成立桃源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制定《桃源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方案》,完善运作机制,健全制度建设,率先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程序白皮书,定期召开会议,成立至今已顺利召开6次联席会议,有效处理权责不清、标准不一、自由裁量权不明等问题,有效地发挥统一指挥、调配职能作用。
(二)试点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倒逼行政执法案件成效。
今年3月1日,我镇行政执法协调督办办公室依托桃源司法所顺利完成挂牌并投入开展工作,正式对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协调与监督,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桃源司法所建立了每月两培训、每月两检查、每季度一案卷评查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制度的落地,厘清了不同层级和部门间的职责关系、避免基层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揽权”或者“推诿”的不良现象;同时,监督执法部门依法依程序开展各项执法活动,避免执法程序欠缺等导致案件的不合法问题出现。
截至目前,我镇的行政执法案件共378宗,行政检查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分别是352宗、26宗,处罚金额14.59万元,未发生因行政执法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效地实现了大执法、大管理、小复议、小诉讼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应对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2022年至今,我镇行政诉讼案件共4宗,行政负责人均有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确保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运用信访、调解、人社、司法等方式,建立镇、村两级调委员会,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截至2022年10月,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209宗,均已全部调处。全面落实多元解纷机制,联同司法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调解多起非工亡案件。全力落实防护期的信访维稳纠纷排查工作,抓好重点人员、重点群众的稳控工作,全力确保在敏感时期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在全镇积极构建诉求服务“超市+外卖”工作模式,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高标准完成“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应用全省试点工作。截至12月,我镇已录入1055条事项,均为三类普通事件,已全部结案。同时,大力推动我镇诉求服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将群众信访诉求服务站延伸到村、到群众,建立群众身边的“信访超市驿站”,打造“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主阵地。
(二)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确保群众问题依法解决。
2022年1月至今,桃源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共受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51宗,办结51宗,办结率100%;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接入群众投诉事项277宗,办结270宗,暂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非访事件。
(三)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在全镇辖区村(社区)搭建起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为村(居)民提供各项优质的法律服务,实现了优质法律资源的有效下沉,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1月至今,法律顾问定期“坐诊”各村(社区)委会,累计为村、居、群众提供服务总数149次,其中接访咨询126次,上法制课13次。
(四)推进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乡村治理成效。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我镇今年从村委会、干部、退休群众中培养了48名“法律明白人”,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授课等线下与线上形式进行规范培养,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平安鹤山和法治鹤山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惠企新局面
为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我镇开展了多次“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司法所、综治办、禁毒办、应急办、人社所等部门到先后嘉米基、恒保等多家企业举办法治宣传,开办讲座5场,派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宣传与排查,为企业安心经营提供法治保障。
七、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今年来开展“六进”活动32场次,其中大型宣传活动12场、进机关、场所8场、进农村15场、进校园2场、进家庭3场,进工厂6场。共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子共1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10000人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60多人次,全镇受教育群众达20000多人次。内容包括:禁毒、反诈、反邪、民法典、网络犯罪、宪法、合同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八、存在的问题
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作用发挥不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不够强,在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法治文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普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未能在各村居、各企业等场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成效需提高。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各项活动,不断推进健全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制度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在法治轨道上牢牢开展镇党委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三)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促使学法用法的法治社会文化氛围蔚然成风。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结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共鹤山市桃源镇委员会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