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3〕2220号)的要求,现将鹤山市蟠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涉及“资产包”评估结果(《鹤山市蟠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桃源镇部分)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江南方价评报字〔2023〕604号)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18号桃源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2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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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鹤山市蟠龙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桃源镇部分)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编号:江南方价评报字[2023]第604号.pdf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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