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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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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桃源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可在“中国·鹤山”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桃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桃源镇建设东路18号,联系电话:0750-82113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桃源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gzjg/zjbm/hsstyz/)主动公开信息114条,其中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网桃源版块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7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通过鹤山市三资平台公开招标类信息106条;另外,“桃源微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5条,“桃源微事”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23条。确保市政府决策及时传送到基层、群众,较好地发挥了“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沟通信息、服务经济”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对公开属性界定不够清晰,概念不够明确,信息格式编制要求不够熟悉,这些情况容易导致出现应公开未公开、信息编辑不规范的情况。

  2.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较少,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经过前期的多次业务学习,政务信息写作水平有所提高,但整体质量还不高,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动态信息报送较少,除了要求必须进行公开的信息以外,主动报送的动态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镇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提供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采集、审核、报送、发布等环节程序。落实报送人初审、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发布人员审发四审制度。

  3.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桃源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发出0份收费通知,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