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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创建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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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现将江门市旅游局、江门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创建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的通知》(江旅〔2015〕76号)转发给你们,请申报创建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好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鹤山市旅游局。

鹤山市旅游局联系人:赖秀贞,电话:8830081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联系人:洪小妮,电话:8803018 

附件:《关于开展创建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的通知》(江旅〔2015〕76号)

 鹤山市旅游局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