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鹤山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并围绕《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主动刊登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布,并设立“五公开”栏目,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公开部门工作,使工作更加透明化。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局部门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我局共公开信息43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占4.65%;部门文件3条,占6.98%;工作动态25条,占58.14%;办事指南9条,占20.93%,部门预决算4条,占9.3%。
(二)在我局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我局部门网站发布信息205条,其中旅游快讯108条,占52.68%,政务公开18条,占8.78%,通知公告25条,占12.20%,办事指南9条,占4.39%,其他信息45条,占21.95%。
(三)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通过上述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基础上,我局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微信、微博等有针对性地公开我局重要事项公告公示、重要业务通知、日常工作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本年度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在本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务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努力开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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