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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文广新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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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名称: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拟订中国福彩网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等事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团(队)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中国福彩网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贯彻文化产业政策和拟订文化产业规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促进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指导、管理中国福彩网重点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参与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开展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七)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和申报管理工作。

  (九)监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的传播覆盖,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指导电影放映,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以及网络出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市内非营利性刊物的出版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中国福彩网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十二)负责对所属各文艺会社和文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文化艺术、文艺创作、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艺术教育等科研工作。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系列专业初级职务资格的评聘、考核、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应急、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资产管理、设施建设、劳动工资、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审计、党群、思想政治、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编印《鹤山文化》。
  (二)艺术股
  协调指导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和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文化艺术教育和科研工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涉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涉外、涉港澳台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的申报;监督艺术考级活动。
  (三)社会文化股
  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协调中国福彩网性重大社会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管理、协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管理、协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中国福彩网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监督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档案及数据库;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承担民族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国福彩网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中国福彩网文物、博物馆有关报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管理、文物资源调查等工作;协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办理重点考古发掘、文物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的报批、监督工作。
  (四)文化市场管理与产业股
  指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港澳商业演出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驻场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审核备案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协调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参与管理文化会展活动。
  (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挂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监管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监管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和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电影放映,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报刊、出版和记者证的审核工作;负责中国福彩网报社、期刊社和驻我市记者站及发行站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和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的前置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市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核发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负责对音像制品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直属行政机构
  鹤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挂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指导中国福彩网社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区域执法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对社会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文物保护方面的执法工作;负责巡查、了解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文化市场动态;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在文物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挂靠单位
  鹤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文联,正科级)
  文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的人民团体,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以“出作品、出人才”为宗旨,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培育本土作者和开展本土文化保护,推动文艺创新,开展各种文学艺术创作和研究以及对外文艺交流活动;对下属各文艺协会开展指导、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
  (八)下属单位
  文化馆:以文艺形式紧密配合党政部门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法规、政策宣传,组织文艺上山乡活动;组织和辅导群众业余文化活动,包括文艺创作、音乐、美术、摄影、书法、舞蹈、戏剧等活动;指导文化馆、站业务工作,开展各种群众文化培训工作和示范性活动。电话:8982986;联系人:梁彩虹
  图书馆:搜集、整理、保管、开发和利用馆藏文献,传递科学文化信息,开发智力资源,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服务的文化、科学、教育机构。电话:8883591;联系人:施劲锵
  博物馆:位于沙坪街道人民东路45号,1989年4月成立,同年12月18日博物馆落成。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34平方米,内设有民俗陈列室、馆藏瓷器陈列室、鹤山人民革命斗争史陈列室等;还有文物库房、接待室、工作室等配套设施。2005年,馆藏文物1698件。其中,二级品 11 件,三级品258件,民俗文物一批。展示鹤山从新石器时代(4000多年前)至今的历史发展状况;并附设鹤山工业建设成就展览室,通过今昔对比,反映鹤山的过去、今天和鹤山的未来。电话:8838110;联系人:李锦飞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27号

  办公电话:0750-8888038

  传真:0750-8888878

  联系人:冯庆龙

  电子邮箱:wgx8888038@126.com

  邮政编码: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