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医师执业信息,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我局对发证机构为“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鹤山市卫生局”的执业医师注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注销刘洛夫等66名执业(助理)医师(名单详见附件)执业信息。注销后,以上66名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作废 。
现予以公告,若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鹤山市人民政府或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医师执业信息人员名单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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