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鹤山共和共民诊所的备案报告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函〔2009〕721号)有关要求,现将依法受理、拟同意设置的“鹤山共和共民诊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鹤山共和共民诊所是黄伟星申请设置,其负责人为黄伟星。服务方式为门诊。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鹤山共和共民诊所;选址:鹤山市共和镇共兴路261号之四十二;投资总额:6万元;类别:诊所;诊疗科目:内科;床位0张,牙椅0张。并按有关规定将拟同意设置的“鹤山共和共民诊所”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以及设置人名称和选址等情况在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和现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鹤山共和共民诊所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同意设置。
特此报告。
(联系人:黄彩霞,联系电话:8938848)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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