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局拟聘用以下人员为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从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3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股,地址:鹤山市人民南路18号,邮编:529700,电话:8938863。
附件:拟聘用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拟聘用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1 | 冯广达 | 男 | 市公安局 |
2 | 李高泽 | 男 | 鹤山市文化馆 |
3 | 冯沛康 | 男 | 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委会 |
4 | 何建明 | 男 |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
5 | 区丽英 | 女 | 鹤山市红十字会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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