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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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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2021年3月23日至8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我局存在4大方面共9个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截至目前,共制定2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事项23个。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指正: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鹤山市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交办制度和督办制度,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9个问题,逐条制定交办单,交相关分管领导及责任人整改落实,限期办理,跟踪督办,定期调度,限时办结。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政治建设不够到位,思想建设抓而不严的问题整改

  1.理论学习未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学习形式单一,存在为学习而学习的情况。满足于完成上级的指定动作,常仅以会议的形式落实工作,对路线方针、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没有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措施。二是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对通过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认知不足,没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丰富学习形式,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研讨。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部署,党组成员分工落实,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对学习成果谈感想、谈心得、谈启发,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把“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制度中去,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去,坚持下去。认真落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推进信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每日通过“学习强国”APP、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开展网上自学。2021年“学习强国”APP人均得分为15508分。

  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意识不强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舆情管理能力不足。管理理念滞后,舆情研判机制不完善,只满足于不出问题,轻视舆情预见性和前瞻性的研判。二是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够严实。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互联网新兴媒体的应用在意识形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引导管理。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成立鹤山市信访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鹤山市信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鹤山市信访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鹤山市信访局网络阵地管理制度》等制度,对预见性和前瞻性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三是加强舆情监督能力,每季度召开研判会,及时查摆预见性和前瞻性问题,2021年我局共发现风险隐患4条,已及时把风险隐患清单和总结上报市委宣传部。四是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干部职工舆情管理理念,提高舆情管理能力。2021年已开展舆情管理培训5次,覆盖党员干部16人次。五是及时在官方网站更新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专人回应网络评论,加强信息监管和处置工作,抢占网络阵地舆论制高点。2021年共收到网络留言6条,均已全部答复。六是落实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2021年共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52份。

  (二)对履职尽责的主业意识不足,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

  1. 履行职能责任意识有所弱化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担当尽责不到位,作为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后续跟进不到位,接到信访件后以派件形式代替处置,以“套用回复”代替“后续跟踪”,仅依赖职能部门处理,未进行指导和跟踪。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厚植为民情怀,将本职工作融入到为民服务当中。2021年10月-12月,共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信访事项属地镇(街)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判信访事项5宗。2021年,督查调研股为各镇(街)提供外送服务,共下乡25次,化解重复(疑难)信访案件10宗。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落实首问责任制,倒逼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杜绝使用套话办结事项情况。2021年我局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构建信访超市,让群众来访像在超市购物一样,可按需“索骥”,对号入座,实现“最多跑一地”。

  2. 服务群众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引导服务群众思想观念方面有所欠缺。部分党员干部对信访工作存在认知偏差,服务意识淡薄。二是为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接待群众上访时,未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接访制度不完善,问题解决不及时。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加强信访学习业务培训,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2019年-2021年,我局共组织参加10次信访业务培训。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耐心细致地与来访群众面对面谈心交流,详细了解群众反映的情况并做好工作台账,就相关问题立即联系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回应,为来访群众解惑答疑。积极探索信访事项“马上办”工作机制,了解清楚事情缘由,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时间节点,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到位,实现“简单事项做到当日清,复杂事项做到当日明”。四是规范接访工作,完善接访制度,建立健全《鹤山市信访局接访工作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台账,安排专人做好来访登记及跟踪回访记录台账管理工作。2021年共接待群众340批667人次,化解多件重案、难案。五是利用入户宣传、社区摆摊宣传、网络访操作流程图、“马上办”工作机制等宣传材料上架等方式,引导群众更多地变来信、走访为网络访,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三)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生活走过场的问题整改

  1.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熟悉,执行不到位。二是对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够有力。党组讨论研究信访业务工作次数过少,对于信访工作系统性、针对性研究不足。三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信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重点业务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程,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2021年我局党组会议研究信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项目共14项。把“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推动化解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骨头案”“钉子案”。2021年,我局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成效显著,化解率100%。三是先行一步,创建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大力建设我市“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的网络化工作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鹤山市信访局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及议事制度》,完善《鹤山市信访局“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议程和审核程序。对符合“三重一大”要求范围的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认真抓好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对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的重要事项,认真抓好意识决策工作,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运行畅顺。2021年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4个。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二是2019年支部会议流程不规范。三是支部选举流程有漏洞。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组织党员重新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深刻检视剖析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实际问题剖析不足。2019年-2021年都按文件要求每年开展1次组织生活会。三是规范支部会议议程、组织程序。2021年召开了10次支部会议,各项议程得到规范。四是强化党务工作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务工作者、支部委员的业务规范化培训。2021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理论知识与业务培训共14次,提升业务规范水平,严格按照有关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求的各个环节开展换届工作。

  3.干部队伍建设不科学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队伍年龄无合理梯度,通过聘用人员负责重要岗位等情况。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方位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素质。利用理论学习版、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鹤山市信访局干部管理制度》。三是优化人员配置, 2021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及公务员选调考试招录应届毕业生1人及选调公务员1人,实现局内编制配齐。优化人员梯度结构,通过购买社工服务聘用平均年龄为35岁的社工人员12人。

  (四)党组履行“两个责任”存在差距,从严治党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整改

  1.“两个责任”落实挂空挡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廉政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单一,警示教育效果不佳。二是个别党员党纪意识薄弱,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指出,未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宗旨观念尽失,出现违法乱纪行为,严重损害党群干部关系,破坏党的形象。三是对干部管理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党组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力不够,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约谈、提醒谈话等形式代替责任追究。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防控漏洞。2021年共查摆了7个廉政风险点,涉及3个股室。二是加强廉政思想教育,通过观看纪律片、会议上传达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党组织生活等多样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培训。把廉政谈话提醒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坚持常态化谈话提醒。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全局会议和党员大会进行提醒谈话,新提任及轮岗交流干部任前谈话。2021年已对全体干部开展日常提醒谈话各3次。巡察整改过程中,就工作积极性、业务能力提升问题约谈了1人次。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1)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剖析原因: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二是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资金支付进度慢,部分专项经费使用效率低。

  (3)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建立《鹤山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鹤山市信访局现金管理制度》、《鹤山市信访局资产管理制度》。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凭发票开展财务报销流程。及时跟进资金支付进度。定期分析专项项目使用效率。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应入账的固定资产已做好系统入账工作,做好一卡对一物。财务人员每月编制固定资产月报表,年末编制固定资产年报表。定期进行资产清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针对巡察“回头看”会议上审计局提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定于2022年4-6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单位现存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或进行报废清理。四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明确会费收取标准为职工工资收入的5‰,做好会费的收取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效和下一步计划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我局充分认识到组织生活、意识形态、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突出在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上发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局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

  坚决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抓实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帮助基层党组织吃透上级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把党的主张和决定传达到基层、落实在一线。

  (二)强化思想引领

  把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保持政治定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坚决把党的主张和决定传达到基层、落实在一线,坚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自觉做党的思想阵地的坚定捍卫者和战斗者。

  (三)加强组织建设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一岗双责”,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坚持党组书记带头履职直接抓,带领班子合力抓,带动党员干部深入抓,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88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