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从2020年5月11日起,鹤山市人民来访接待厅有序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由于来访接待厅属于人员流动和聚集较为集中的场所,为此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来访群众听从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主动出示身份证以及“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显示正常、无咳嗽等症状后方可通过安检门进入接待场所;接访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待后及时有序离开,减少在接访场所停留时间。
2.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群众应推选5名以内的代表进入接待场所候访,其余人员不要聚集、有序离开。
3.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广大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诉求。
鹤山市信访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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