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加强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充分吸取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二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期间进入火灾易发期,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督力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遇雷电、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三、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装备和救援物资,确保器材完好、物资储备充足。要严格落实值班执勤,特别是对祭祀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野外用火警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倡导文明祭扫。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值班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
鹤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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