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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安监局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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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本局执法机构在提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处理建议后,提请局案审会集体讨论或局领导签发决定前,应由局局务会对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二、下列行政执法事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重大行政处罚的种类:

1.拟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

2.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的;

3.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4. 拟作出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5.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

6.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容易引起行政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二)重大行政许可的种类:

1. 拟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2.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三)重大行政强制的种类:

1.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设施或者财物,价值较大的;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决定;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四)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重大执法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