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我局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充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班子会议上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上存在问题,成立了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出调整,指定具体负责工作人员。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界定了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除依法免于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建立文件公开类别审核机制,将公开属性纳入到文件产生的过程中。严格按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按申请人要求,提供邮寄、递送或现场抄录等服务。在市安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及时发出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三)健全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订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安监局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开展制度的学习活动,使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流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起来,为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着重完善并充实了“信息公开”栏目,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另外,我局领导干部代表借助市委市政府与鹤山广播电视台合办的访谈节目《民声热线》,详细介绍了市安监局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点阐述了如何保障生产安全及今年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并且通过直播连线的方式对群众的提问进行现场答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根据自身职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安全教育、事故管理等,同时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通报。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鹤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2、主动公开信息以政务公开公示栏形式供群众了解。3、一些重要的安全生产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4、在便民服务上,制作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公开查阅资料等。5、开通“鹤山安监”官方微博,进一步拓宽沟通平台,发挥微博促进政务公开的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同时,我局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等内容,认真接听,仔细记录,详实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投诉件的限时办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通过“12350”热线、信访热线、市安监局网站市民留言等形式,征求市民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还需加强,对相关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也应适时开展。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习、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省安全生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2014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是创新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二是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继续办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