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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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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编制公布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95233,传真:0750-8880081,电子邮箱:yjj@hesh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高度重视,确定办公室为承办机构,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他股室各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的采集、组织与编写,并向办公室提供与之相配套的文件、资料,同时对各自承担的公开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文字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负责。

  (二)规范规章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可操作性。落实《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鹤山市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等,确保公开事项及时、准确、真实、有效。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强培训学习,明确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途径。通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以及围绕政务公开业务开展条例规范的专题学习等,逐步牢固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方面的掌握。研究《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部署调整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加强政务公开重要意识传导,突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日常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等重点,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有实效、高质量。

  (四)聚焦应急管理,多途径多渠道宣传覆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以“一线三排”为抓手,充分利用鹤山政府网、鹤山电台、鹤山电视台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意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公开的需求,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

  (五)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发布日常监测整改和政务舆情研判,强化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鹤山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共27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部门文件类信息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48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6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00条。公众可通过鹤山政府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页面(/gzjg/sfbm/hssyjglj/)查阅并全文检索该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

  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2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

  -13

  53

  行政强制

  9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32929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对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形式及内容、体裁上仍较为单一;公开渠道少,采编能力有待提高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主要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互动回应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提炼和升华。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督促各股室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和规范性文件等解读要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来推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扩大政策影响,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继续组织讲师团送法进企业、进校园,加强危化知识竞赛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以此防范突发事件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断规范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监管渠道,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一是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化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督”、行政执法栏目等全面公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通过鹤山政府网及时公开灾害救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2020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00条,其中,生产安全事故信息77条,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10条,应急处置与救援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