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根据2020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鹤山市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鹤山市特殊困难人员家庭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30日
电话:0750-8920281,传真:0750-8920280
来函请寄: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二楼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鹤山市特殊困难人员家庭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700
附件1:鹤山市特殊困难人员家庭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草拟鹤山市特殊困难人员家庭认定办法的说明.docx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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