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及年度抽查计划审查制度的通知》(江商改办〔2019〕14号)和我局“双随机、一公开”2020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要求。现进对联合我局联合抽查工作进行公示。对本抽查计划和清单有异议的,可联系我局,8920285。
抽查事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
抽查时间: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抽查部门:鹤山市医疗保障局、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对象:鹤山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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