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专家评估日期:2023年 7 月 18 日
6.结果公示日期:2023年 8 月 10 日
7.公示结束日期:2023年 8 月 18 日
二、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名单:叶绍欢、周华南、黄佩玲、沈伟强、吕焯明、古荧怡、黄芷清、吕敏豪、谢翘峰
评估意见:
申请定点医疗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评估结果 | 是否拟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
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委会(市公安局看守所旁) | 合格 | 是 |
现将经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医保中心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50-8920921
通讯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四栋1楼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29700
电子邮箱: hsylbzj@jiangmen.gov.cn
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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