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8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3个方面共20个问题。截至2024年1月26日,已完成整改事项19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8个),未完成整改事项1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1个),整改完成率95%,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62条,已落实整改措施62条,整改措施完成率100%。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以具体行动和整改成果体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二)坚持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事项落实,共同落实主体责任。共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重点整改工作。2023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检派驻组派人指导,党组主要领导紧扣主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并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找差距、查症结,并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紧盯目标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总体方案和选人用人专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保持密切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四)健全工作机制,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相关责任股室在遇到困难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提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健全完善2项管理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党组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研究制定《中共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中共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选人用人专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党组负责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股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党组负责人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负责人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二是坚持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政策有差距,统筹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深化医保改革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够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2023年上半年,连续4个月由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控费,提高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我市三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均有下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②组织中国福彩网定点医疗机构举办DIP支付方式改革暨医保基金监管培训班,邀请DIP专家和编码专家授课培训,解读DIP新政策、解析常见编码错误,邀请新会区人民医院介绍其先进管理经验。通过培训,各医院加深了对DIP政策的理解,提高了编码水平,医保管理更加精细化。
③通过到定点医疗机构调研,收集汇总我市医院2021年和2022年两年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数据,并对部分亏损严重病种和常见编码错误进行深入分析,查找亏损原因,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控费,减少超支亏损。
④向市委报送《关于深化鹤山市DIP支付方式改革的调研报告》,分析近两年本市定点医疗机构DIP清算数据,摸清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获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⑤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召开鹤山市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属地代表会议,对病种分值库和医疗机构等级系数进行研讨,汇总意见报送江门市医保局。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局要求医院根据2023年病种分值库正式版对2023年1-9月住院结算数据进行测算。
(2)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定期对集采药品采购未达序时进度的医疗机构进行提醒或通报,督促医疗机构及时采购药品,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②与卫健部门多次联合召开集采工作约谈会,对集采药品完成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形成集采药品采购共同监管机制,促进集采工作的落实。
③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调研药品耗材集采政策落实情况,对完成进度慢的集采药品进行提醒,要求医院加快采购进度,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④我市顺利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试点医院有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中医院,试点药店有国大药房鹤山康乐分店、三明医药人医便民分店。我局要求两家“双通道”试点医院在院内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双通道”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督导临床医生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双通道”外配处方,要在门诊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宣传“双通道”政策,提高就医患者知晓度。截至1月24日,已开出“双通道”外配处方655单,涉及41种药品,惠及参保群众356人,合计药品费用142.21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金额115.60万元,个人支付金额26.61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1.30%。涉及的病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病种,其中糖尿病、慢性乙型肝炎和恶性肿瘤数量较多。
⑤印制《国谈药品“双通道”购药流程指引》宣传折页和展板,派发给试点医药机构和各镇(街),并在我局网站、鹤山发布、试点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购药指引,多种途径加大“双通道”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召集试点医药机构召开“双通道”试点推进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双通道”政策落地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政策推进中的主要问题,建立“双通道”管理长效机制。
⑥通过医保大数据筛选了恶性肿瘤类和长期服用国谈药品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向其发送提醒短信,告知其我市已开通国谈药品“双通道”供应,可就近到我市试点医院和药店开单购药,方便群众购药。
2.针对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激励约束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3)推动政策培训不到位,组织医疗机构编码学习不足。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邀请国内知名医保编码专家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编码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要求各医院根据业务需要配备足够的编码人员,加强编码人员学习培训,提高编码水平,减少编码错误率。
②印发《关于明确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定点医院每月按时规范上传医保结算清单,并对照《结算清单问题自查表》开展自查。重点监管高套编码、高靠诊断、虚假诊断及虚假手术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结算清单的上传率和规范率纳入年度考核。
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我局召开中国福彩网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解读《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年版)》《江门市中医病种库(2023版)》《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等政策。
(4)督导医疗机构执行医保基金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2023年上半年,我局联合市卫健局多次召开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协调会,对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督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DIP支付政策的学习理解。
②针对抖音反映的事项,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医院严格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江门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得以医保政策为由拒收患者或减少医疗服务,要为参保患者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做好对患者的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减少误会,杜绝该类违反医保政策的事件发生。
③联合市卫健局,召集中国福彩网公立医院召开关于以医保支付限额为由要求“住院15天要转院”行为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中国福彩网定点医院要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如发现有此类问题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和卫健部门将严肃处理。截至目前,暂无收到相关的投诉。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5)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明确。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同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要求严格执行“三纳入四一同”要求。
②组织自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
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④及时将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上报江门市医保局,定期研判医保舆情风险隐患。
⑤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鹤山市骨干网络宣传员培训班,切实提升网络宣传和舆情应对能力。
⑥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并作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⑦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按要求提交检视问题清单、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
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鹤山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学习革命先烈大无畏的奋斗精神,牢记初心和使命,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⑨为确保医保政策改革有序平稳实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别印发了《鹤山市医疗救助政策改革风险处置应急预案》《鹤山市实施<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鹤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支付有关标准风险处置应急预案》。
(6)信息发布质量不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重新调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②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政务公开中出现的不规范表述,做好监督提醒,并在重要假期前,提醒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快速协调处置并及时上报,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处置,堵塞安全漏洞,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③制定《鹤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强调要切实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④开展2023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广告机、LED屏、线上有奖答题等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⑤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鹤山市骨干网络宣传员培训班,切实提升网络宣传和舆情应对能力。
(二)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履职担当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7)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统筹乏力,存在财政兜底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通过向上走访,我局成功争取到江门市本级补助资金,并推动《江门市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出台。同时成功将鹤山市纳入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范围,争取到2024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省级和江门市本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下达,将有效减轻我市财政压力,夯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②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及时向江门市医保局和鹤山市政府报送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分析报告。
③由分管市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医疗救助工作协调会,经讨论,同意申请追加医疗救助风险储备金,同时,建议通过社会各界捐赠,拓宽筹资渠道。会后,我局加强与民政局、红十字会沟通,研究拓宽医疗救助资金的筹资渠道。
(8)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监管有漏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整改期间,共检查了123间次定点医药机构,责令整改64家。
②针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血液透析等项目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③通过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智能监管与现场抽查、联合检查、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以及开展自查自纠等形式,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进行行政处罚。
④引入第三方机构对1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3年鹤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⑤联合市卫健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印发《鹤山市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鹤山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和工作安排。
⑥我市169家定点零售药店已落实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对接,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可以实时查看参保人购药情况。
(9)执法力度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共抽查了4家药店和7家定点医疗机构,经查,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②通过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智能监管与现场抽查、联合检查、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以及开展自查自纠等形式,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进行行政处罚。
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1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3年鹤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④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5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业务骨干(其中1人为人大代表)为我局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对我局基金监管工作进行监督。
⑤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机关周五讲堂、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日常学法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⑥组织局和中心干部职工28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证线上学习培训和广东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项交叉检查工作,并到江门市医保局和兄弟县市交流、学习行政执法先进经验,提升执法能力。
⑦成立局行政执法工作专班,由局领导亲自挂帅,以老带新促进执法队伍成长。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例会制度,从开展整改工作以来,由局领导召集每周一次定期召开执法专班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和总结布置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并进行培训,目前已召开专班例会14次,培训224人次。
⑧建立约谈机制,通过约谈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护人员的管理,认真学习医保政策法规,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⑨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将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通报给市卫健局。
5.针对便民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0)经办服务机构服务群众效率不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在江门地区首创新生儿预参保系统,截至12月31日,鹤山市成功参保缴费620人,390人已办理出院结算,“一站式”享受医保报销,做到“智能办、零跑腿”。新生儿预参保在江门地区推广应用,受惠人群扩大的同时实现江门市内所有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联网结算,做到便民服务“全覆盖”。
②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通过“手机办”“线上办”等渠道,提供参保明细打印、门诊选点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医保服务,不断提升经办服务便捷度。
③率先开发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辅助系统,在全省首推医保零星报销全流程“掌上办”,办理时限也将从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左右,7月19日正式上线试运行。截至2024年1月26日,通过线上与线下渠道申请报销1915人次,均采用OCR智能识别审核,初审效率提高约6倍,实现医保零星报销提速增效又便民,并吸引其他兄弟单位到我市调研取经。
④全面实行综合窗口,一窗通办。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其中,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资金跨统筹区转移由不超过15个工作日缩短至不超过3个工作日;个人账户资金归集由不超过30个工作日缩短至不超过15个工作日;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由不超过15个工作日缩短至不超过10个工作日;新生儿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由不超过30个工作日缩短至不超过5个工作日。
⑤印发《鹤山市2023年-2024年度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召开镇(街)及本级医保经办人员培训会暨练兵比武动员会,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提高业务能力。
⑥开展练兵比武选拔赛,选拔2名镇(街)工作人员和6名医保中心工作人员。10月,组织鹤山市代表队参加江门市医保经办系统2023年练兵比武竞赛,我局代表队获团体二等奖、优秀组织奖、比武标兵奖、最佳选手奖,通过本次练兵比武竞赛,很好地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增强服务意识。
⑦积极组织局和医保中心人员117人次参加培训共32场次。同时加强与新会、开平、肇庆等地医保局和医保中心业务交流,互相学习,优势互补。
(11)医保经办服务建设相对滞后。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率先在江门地区启动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点建设,制定并印发《鹤山市党建引领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梳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在中国福彩网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农商银行网点建设216个医保经办服务点,推动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②安排党员干部下沉到基层,对10个镇(街)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共12场次,覆盖医保经办人员469人次,确保下沉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真正实现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③目前,中国福彩网216个医保经办服务点均已正式启用,覆盖中国福彩网10个镇(街),其中包含139个村(社区)服务点,为群众帮办代办20项医保线上高频服务事项。
④开展对中国福彩网10个镇(街)启动的139个村(社区)服务点进行督导工作,已完成129个村委督导工作,及时掌握医保经办服务点进展情况。
(12)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印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折页、《举报奖励,你问我答》折页和打击欺诈骗保、异地就医、新生儿等政策宣传海报,派发给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并通过鹤山发布、最鹤山、政府网站、电台等媒体宣传医保政策,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
②针对20项线上服务事项,创新设计了一套帮办代办的专栏,配置给中国福彩网10个镇(街)216个医保经办服务点,并针对每一类线上服务事项,量身定制了医保暖心卡40余万张,方便经办服务点的代办人和群众操作。
③我局分10个组共33名干部职工下沉到基层,对10个镇(街)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和指导工作,共开展了12场次,覆盖医保经办人员469人次。
④充分利用各服务点党员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与中国福彩网139个金融干部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为辖区内参保群众宣传解读异地就医报销、医保待遇等惠民政策。其中,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采取登门入户“送政策”、走访慰问“聊政策”的形式,变“窗口服务”为“上门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保障更优、覆盖更广、体验更佳的医保经办服务。
⑤在鹤山市新华城商业中心开展“鹤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暨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采用集中宣讲,流动派发宣传单张、有奖问答(猜灯谜)、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待遇政策,“邑康保”等在内的医保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据统计,本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约500多人,派发宣传单张2000多张,派发宣传小礼品1000多份。
⑥制作《鹤山市医保便民利企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宣传手册,涵盖21项线上与线下中国福彩网通办事项,2项线上与线下非中国福彩网通办事项,2项建议线上办理事项,2项仅线下中国福彩网通办事项,11项仅线下非通办事项共计38项便民利企高频服务事项,针对每一服务事项详细梳理办理平台和办理流程,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医保服务。
⑦走访鹤城镇、共和镇企业,派发《鹤山市医保便民利企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宣传手册,采取登门进企业“送政策”、走访“聊政策”的形式,了解企业医保服务需求和听取企业优化医保服务事项的意见,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异地备案”“门诊定点”“零星报销”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同时到村委会、学校,了解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情况,并详细解读医保政策。
⑧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参保进度、反馈参保数据,针对参保目标任务进行工作部署。加强参保督导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基层医保经办人员答疑解惑。
(13)部分医保服务功能不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整改期间,共向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营团队提交144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需求变更申请表》,把发现的不健全、不合理的问题及时反映给运营团队。并建立12345咨询台账和前台业务台账,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堵点痛点问题。
②主动补划新办卡参保人历史个账,保障参保人的医保个账待遇,大大减少了参保人对医保个账补划问题的投诉。
6.针对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重新制定《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管理、日常收支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内容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②对2020年-2022年公务接待和工会活动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核查。
(15)履行采购项目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认真执行《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对规定的项目均在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
②召开财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鹤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等文件,并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财务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③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
(16)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流失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认真落实整改,对无形资产和文件柜等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②召开财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鹤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等文件。
(三)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完善,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群团组织建设还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7)未能因应单位实际及时组建共青团组织和妇女组织。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与妇联、直属机关妇工委联系,了解妇委会的组建要求和流程,成立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妇委会筹备小组,负责妇委会的组建工作。
②11月组建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妇委会,选举妇委委员5人。
③已与直属团工委联系,了解共青团组织的组建要求和流程。目前我局28岁以下工作人员5名,在编仅1名(27岁,非党员)。我局编制已满,编外人员还有空缺,将结合编外人员到位情况,再推动共青团组织的组建工作。
8.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建设与医保履职要求未能匹配。
完成状态: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通过招聘,医保中心新进6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医药类专业3名,目前,医药专业人员占比38%。
②积极组织局和医保中心人员117人次参加培训共32场次。
③开展2023-2024年度鹤山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并组织鹤山市代表队参加江门市医保经办系统2023年练兵比武竞赛,我局代表队获团体二等奖、优秀组织奖、比武标兵奖、最佳选手奖,通过本次练兵比武竞赛,很好地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增强服务意识。
④在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局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股长兼医保中心主任叶绍欢荣获“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全省仅两人获此殊荣。
⑤评选2023年度鹤山市医保局(含医保中心)“先进个人”“业务标兵”及“党员示范岗”,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及岗位予以表扬。
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梳理近三年以来提拔或晋升的人事文书档案共3份,倒查选人用人各个程序,对各项原始资料进行查漏补缺,补充完善谈话记录表等资料。
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鹤山市股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内容,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
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要求,拟定我局股级晋升、职级晋升的任用方案,规范性开展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记录、收集任用过程中的纪实材料,及时装订成册,按批立档,按人立卷,归档备查。
(20)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加盖公章及审核意见等。
②对医保中心新招聘的6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③制定《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审核认定流程开展,把好审核和认定质量关。10月份,完成全部干部档案的初审工作,缺少材料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经过信息反馈、确认和审核原始资料,目前已全部按规定予以重新认定。
四、下一步计划
总体上看,我局巡察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后续的整改工作任务依然很繁重。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把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
任务,抓实抓细,真正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推动医保发展的具体工作和实际成效中。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一言一行上,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工作部署在医保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四是立足实际,推动医保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
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职责,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各项保障待遇,深化经办服务打造高标准医保经办服务“镇村通”示范点,创新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营造医保监管良性互动氛围,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8920980;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四号楼;邮政编码:529700。
中共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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