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及《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重要文章,进一步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了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治理的水平。
(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组织保障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小清为组长,副局长叶志威、肖上文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逐项分解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制定《2023年鹤山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鹤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列入普法内容。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机关周五讲坛”、专题培训班等,组织各类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
我局先后制定《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行政执法制度,以及《鹤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加快执法标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每个执法动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五)持续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保新政策新法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我局持续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宣传。一是开展2023年“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局网站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卫健、税务、统计和人社等多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进社区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强化参保人的法治意识。二是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在各定点医药机构、各镇(街)人社所或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摆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集中宣传医保新政策法规。派发医保政策宣传折页10万份,宣传海报800份,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通过LED屏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通过“鹤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最鹤山”APP、鹤山政府网等平台宣传医保政策。同时在鹤山电台播出“叹早茶”医保政策广播剧场节目共37期。三是举办医保政策专题解读会。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题,举办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解读培训班,重点介绍了国家、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的制度措施,深入分析了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常见问题,推动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促进行业自律。举办鹤山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暨医保基金监管培训班,提高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思想认识,为我市加快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四是开展鹤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暨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采用集中宣讲、流动派发宣传单张、有奖问答(猜灯谜)、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医保待遇、“邑康保”等在内的医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五是组织开展了鹤山市2023-2024年度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鹤山市代表队参加江门市医保经办系统2023年练兵比武竞赛,总积分排名第二,荣获优秀组织奖、团体二等奖、练兵比武标兵和最佳选手等奖项,进一步提升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增强了服务意识。
(六)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首先是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其次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同时探索“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方法,提高基金监管效率,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对中国福彩网2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开展鹤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专项治理检查行动、血液透析项目专项治理。通过各类专项检查和国家、省、市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二是联合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对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按照5%比例进行抽查,共计抽查了4家药店和7家定点医疗机构。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加大协议管理力度,聘请专家和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参照国家飞检模式,与我局执法人员开展2023年鹤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中国福彩网检查医药机构209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80家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9.6万元,行政处罚17.58万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部分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够到位、不够细致,回应群众关切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较为薄弱。有医保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较少,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医保信息平台部分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影响了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主要原因是:医保局人员编制比较少,多是身兼数职,难以安排人员深入宣传医保政策,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较弱。目前我市使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由省医保局统一规划管理,针对信息平台出现的问题,下级医保部门只能向上级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创文和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大型商场、企业、学校、村(社区)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加2023年江门市法治能力提升系列主题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列入目标管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结合“八五“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要认真总结法治宣传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措施。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围绕专项行动,结合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基金安全;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引入智能监控手段,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做好信息化系统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对接,及时了解购药情况,做好监管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
(四)继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做好政策解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图表、视频、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讲好医保故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讲好医保故事,提升医保部门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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