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局电话、书面来信
监督电话:0750-893966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
一级 | 二级 |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
2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工作分工等 | 办公室 |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申请表等 | 办公室 | |
4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法规股 | ||
5 | 部门文件 | 住建局制定的文件、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
6 | 行政执法 | 住建局本级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目录及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 各相关股室 | ||
7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 住建局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等信息 | 各相关股室 | |
8 | 通知公告 | 住建局通知、公告等信息 | 各相关股室 | ||
9 | 部门预决算 | “三公”经费 | 住建局 “三公”经费信息 | 财务股 | |
10 | 部门决算 | 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 财务股 | ||
11 | 部门预算 | 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 财务股 | ||
1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施工许可及竣工工程信息 | 建管股 | |
13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资格公示、分配及退出信息、住保工作动态、住保政策公开等信息 | 保障股 | ||
1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 | 物业股 | ||
15 | 政务服务 |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诉、业务系统等要素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
16 | 表格下载 | 房地产管理 | 房地产和产股管理相关资料下载 | 房产股 | |
17 | 保障性住房管理 | 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资料下载 | 保障股 | ||
18 | 住房基金 | 住房基金相关资料下载 | 住房管理中心 | ||
19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资料下载 | 住维中心 | ||
20 | 工程建设管理 | 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资料下载 | 建管股 | ||
21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相关资料下载 | 物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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