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广东省信用建设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制定《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致电:0750-8939615(来电请说明关于“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提供意见),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szj@jiangmen.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物业管理股(邮编:529700)。
附件: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docx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