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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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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片解读: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系方式:0750-8939615


  2025年1月27日,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建立鹤山市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然相关行业管理和责任落实仍有缺失,为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规范物业行业服务行为,促使物业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物业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阐述。以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为核心,对中国福彩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并公示,使优质企业受激励,劣质企业受约束。将问题突出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小区监管执法,促使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市场竞争格局,整体提高物业行业服务水准。

  第二部分:明确适用对象。方案精准聚焦为鹤山市住宅小区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确保制度针对性与有效性。

  第三部分:职责分工解析。市住建局作为主导力量,肩负制定红黑名单标准、指导监督评定全流程、组织多部门协同评定以及公布结果等关键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各镇(街)依照自身职能对企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全面考量企业各方面表现。各镇(街)承担辖区内企业评分任务,并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评价。市物业行业党委发挥协调与促进作用,助力企业配合评价,推动示范小区创建及行业交流学习等。

  第四部分:评定周期规划。设定每两年为一评定周期,第一年全方位覆盖企业评分,次年着重对黑名单企业强化监管。

  第五部分:评价工作说明。一是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评价体系,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部门综合及镇(街)不同权重计算总分,划分优秀、良好、不合格等级。对于服务项目跨镇(街)企业,取镇(街)分值平均分。二是评定方式。多部门联合开展评定工作。镇(街)深入征询居民及业主代表意见并结合实地查勘进行考评;各职能部门依据日常监管情况同步考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初步评定的优秀与不合格企业开展实地复核,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小区管理制度、信息公开、服务标准执行等资料查阅及现场管理品质勘查,最终确定红黑名单。同时明确特殊情形下企业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的标准。

  第六部分:明确监管举措。评定周期次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评为良好等级的企业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对评为不合格等级的企业组织多部门全覆盖检查;镇(街)对辖区内不合格企业服务小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列入红名单企业在本市物业服务项目评优、招标投标、选聘及政府采购等多方面享有优先推荐权;列入黑名单企业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相关方发出整改或更换建议函,由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方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

  第七部分: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方明晰工作意义,落实分工以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加大查处,结合日常监管摸查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三是强化宣传,开展法规政策宣传与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四是做好结果运用,助力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

  四、其他事项

  《工作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