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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中心开展文明施工及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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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市建管中心贯彻落实鹤山市2023年文明委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动员大会、鹤山市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以“必创必成”、降低大气污染影响为工作目标,组成相关检查小组,于3月8日起,到新环路-规划纵二路、九号街、十号街、汇源新都等多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及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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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检查过程中,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建管中心主任杨学群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扬尘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文明作业;要确保围挡设施稳固整洁、创文宣传与措施必须按要求设置,善用喷淋设施,减少扬尘;装载车辆必须按规适量装载,进入社会道路前必须充分清洗;工地内各项物料应科学运输、妥善摆放,作业场所内应设置正确标识;部分道路工程施工面靠近居民住宅区,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日常出行,并向受检单位提出了其他针对性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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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学群强调,文明城市创建也是城市环境改善、城市秩序优化的过程,要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将创文成果转化为鹤山发展的强大动力、鹤山人民的幸福源泉。当前正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各施工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有关标准和要求,及时查漏补缺,为构建文明鹤山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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